“為啥新買的車雨刷器不能用呢?這不成擺設了嗎?”
面對消費者白先生上述質疑,遼寧京汽汽車銷售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鴻達分公司(以下簡稱“遼寧京汽”)負責人解釋,“賣車前,銷售人員告訴他后雨刷器暫時無法使用。不信的話,可以看提車確認單!”
白先生不認同:“提車確認單上備注內容"無后雨刷器開關"是4S后補的。要不,為啥合同上沒有?”
為此事,各執一詞的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在消協和本報介入后,遼寧京汽方面說,銷售時承諾過當配件到貨后為其免費更換。
車主先寫4S店再過戶
今年4月,沈陽市民白先生在北京看中了一款美國的牧馬人羅賓漢越野車,八五折的售價很誘惑人。5月初,白先生在沈陽市于洪區金山路79號的遼寧京汽,看到同樣的車,銷售人員李威給出了八五折的售價,白先生當場決定買車。
白先生從李威處得知,車輛信息得先上4S店的,半年后才能過戶到個人。對此他并沒多想,在交納了40多萬車款后,5月3日,帶著司機在遼寧京汽提車、上牌照、交了保險。
白先生發現,保險發票上的信息,寫著遼寧京汽,而購車合同上的購車人是白先生。“花40多萬買的車,名兒竟是別人的,我們還給人家交車輛購置稅、交保險?”對于外甥女張女士的疑慮,白先生覺得無所謂,“多花點錢沒事兒,車能好比啥都強。”
后車窗雨刷器是擺設
一場大雨,讓白先生開始鬧心了,“后車窗的雨刷器不能用,車里找不到雨刷器的開關。雖然說明書第193頁標注得很明白,但在方向盤右側根本沒有后雨刷器的開關。”
白先生開始懷疑車輛的原裝性,原裝進口的車能這樣嗎?沒開關的雨刷器不就是個擺設嘛?
聽了白先生的表述后,銷售人員李威也很吃驚。之后,白先生在與遼寧京汽的談判中,被告知控制面板無此功能,需要更換主板才能解決問題。
考慮到新車,更換主板或影響汽車的性能,白先生拒絕了。經過幾次協商無效,白先生將此事反映到沈陽市消協。
備注中內容何時寫的
消協調解時,遼寧京汽拿出了一份交車確認單證明自己的“清白”。
9月21日,記者在遼寧京汽副總經理劉佳辦公室看到了這份確認單,備注一欄中寫有“無后雨刷器開關”,下面有白先生的簽名。“簽字的時候根本沒有備注!”白先生的司機反復回憶提車時場景后表示,“根本沒有那內容,我確認。他們是在造假。”
張女士質疑稱:在購車合同的備注中,連花2000元買機器鎖和贈送防塵網都能備注,為啥沒有“無后雨刷器開關”這樣的內容?
白先生說,剛開始協商時,李威承認過造假的事實,“說是經理讓補寫的,不寫就沒法干了。”但面對記者時,李威否認了這個說法,并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訪。
劉佳經理稱,買車前,李威曾經告訴過客戶后雨刷器無法使用,并寫在交車確認單的備注欄中。
承諾過配件到后更換
該車結算單上,試乘試駕車的字樣被黑筆劃掉,改為售后代步車。對此劉佳解釋,正是因為該車缺少配件,公司配給他們代步。考慮到店內有代步車,恰好客戶需求,也同意上4S店牌照,且半年后再過戶,所以銷售給客戶,而且也說過等配件到后為其更換。
對于“為什么雨刷器不能使用沒在合同中備注”,劉佳解釋,訂車合同體現的是和客戶達成一致的銷售價格,以及相關精品的明細,而交車確認單就是要客戶確認車身表面、相關配件是否完好的重要單據,因此關于車輛沒后雨刷器開關的事只能在交車確認單上標注。
【律師提醒】
表格空白處盡量寫“無”
“從目前的調查看,消費者想維權比較困難。”遼寧博功律師事務所律師江觀善認為,因為時間過短,鑒定一張交車確認單上的筆跡是否是同一時間較難,建議消費者和4S店協商解決。
江觀善強調,如有充分證據證明4S店相關人士出具假證明,對他人財產或人身造成損失,將承擔民事責任,如數額特別巨大,還將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他也提醒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或協議時,盡量不要讓表格有空白,如確實無內容可填寫,可在表格中填寫“空”“無”“以下空白”等內容。
【消協說法】
廠家或經營者應補救
遼寧省消協媒體維權專員何民表示,生產缺陷產品生產廠家有義務召回產品,或采取補救措施使產品具備通常價值。消費者如再與經營者協商不成,可投訴到省消協。省消協將對此糾紛介入調查,也將對車輛生產企業或經營者進行勸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