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透露,政府正醞釀征收汽車排污費,預期先選擇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作為試點,并逐步推廣到全國。此消息招致輿論強烈反彈。此外,民眾對汽車排污費未來可能按照排量征收也感到不滿。另有專家對征收排污費改善環境的預期成效感到懷疑,認為提高油質更利于空氣質量;贊同征收這項費用的學者則指出,要建立發達的公共交通系統,然后再談收費。
在我國,政府一旦新開征某項稅費,便會伴隨著某方面的政府機構或其主管下的特許經營企業擴張,進而形成較大的從業規模。這種情況下,稅費開征容易降低難,至于裁撤則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即便該方面征稅收費的社會基礎已經發生變化,也同樣如此。換句話說,許多稅費的開征之日,就是既得利益集團形成之時,供養后者便構成了民眾的顯著負擔。因此,公共政策的各方面研究者,要有點起碼的“道德血液”,要慎重提出新開征稅費或提高現有稅費標準的建議,要將稅費帶給民眾機構的痛苦指數納入做研究、寫論文、提報告的考慮范疇。
當然,汽車擁堵、汽車帶來的空氣污染都是現實問題,無從掩飾也無法逃避,政府和公共政策專家不僅需要基于這樣的現實決策,還要考慮到仍在膨脹的中國汽車保有量。關鍵的問題是,要緩解擁堵和污染等問題,當前是不是已經沒有了別的政策選項,非要用到經濟杠桿來逼迫民眾少用乃至不用私家車?
對接國際標準,提高油質,減少汽車排放帶來的污染,這是一種考慮;而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以更加便利、低廉和優質的公交服務讓私家車主們心甘情愿的置換出道路空間,這又是一種辦法。在其他方面,要減少無謂繞行加劇的污染、擁堵,政府應當將機關大院等單位的內部道路改造為市政路,將機關院內的車位提供給社會車輛;各級黨委政府領導還需要發揮帶頭模范作用,引導公務員群體少坐乃至不坐公務車通勤,獎勵放棄私家車而改乘公共交通通勤的公務員。
上段所述的這些方法如果疊加推行,相信會有效改善包括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的污染和擁堵情況。那么,有人可能會說,如果這些方法都推行了,污染和擁堵照舊,又當如何呢?污染和擁堵有程度之分,上述辦法盡管可能不能徹底解決問題,卻能緩解問題,為找出更恰當、更科學、更能治本的方法留出時間和空間。更重要的是,如果真能做到以上這些,會深切體現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及公務員群體重視民生、破除特權、實實在在解決問題的誠意,到那時,再提汽車排污費,相信民眾中許多人即便依舊腹誹,卻也會無奈的接受。
現在最令人擔憂的是,一方面,有關部門既不認真考慮和試行技術層面的舉措(提高油質、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在公共交通等政策領域只做很少資源的投入,“取乎其中,得乎其下”,然后拿不盡如人意的政策成效來作為征收稅費的口實;另一方面,機關既得利益階層拒絕犧牲哪怕是部分的特權利益,或者只做出根本不兌現的口頭承諾,“取乎其下,則無所得”兩方面的選擇合在一起,等于是把汽車排污費這樣本應列為最后選項的辦法,當成了唯一管用的機制安排。當少額收費不能解決問題時,就再提高收費;提高后還未能解決問題,那就再提高……與之同時,特權非但依舊延續,而且還因帶給有關人士更多的優越感,而獲得進一步強化,更難得以棄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