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關于汽車糾紛的新聞報道層出不窮,奔馳、寶馬、豐田、奧迪等紛紛中招,甚至蘭博基尼、保時捷等高檔汽車品牌在汽車糾紛榜單上也都榜上有名。業內人士表示,如今的中國汽車行業類似于30年前的美國,汽車消費糾紛正隨著汽車數量的增加而不斷增多。
隨著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相伴而來的是購車、用車、修車過程中消費糾紛的發生率迅速提高。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有關汽車產品的投訴,從2006年的7761件到2011年的16805件,6年間增長了116.5%。
汽車在保修期內發生問題,消費者都希望問題能在第一時間內得到解決,但是4S店的工作流程卻是逐級上報,這無疑延長了維修的時間,如果申請更換重要的零部件,就需要更長的周期來耐心地等待和反復地協調。如果消費者失去了耐心,糾紛的發生就不可避免了。
據資深維修人員介紹,汽車消費一旦出現糾紛,基本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汽車出廠時本身所帶的問題,二是車主在使用過程中操作不當造成的問題。消費者使用不當造成的后果沒理由讓商家善后,同樣汽車本身的問題也絕不應該由消費者自己買單。
出現糾紛,雙方各執一詞,此時就需要一個中立的權威機構來做鑒定,需要專業人士作出讓人信服口服的判斷。只有走上一條正規的道路,讓正能量循環下去,才能有效緩解矛盾、解決糾紛。
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主要有:一是汽車整體質量差,發動機、變速箱、底盤、儀表盤等主要部件在“三包”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使消費者花巨資購買的新車不能正常使用;二是維修費用高,售后服務得不到保障。經銷者和修理者常以消費者使用不當為由,讓消費者承擔高額的維修費用;三是部分緊俏車型在標價之外強行加價提車,消費者反映強烈;四是賣車之前承諾的種種優惠和贈品,在車賣出后就不再履行。
維權難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汽車質量檢測的機構少、檢測費用昂貴、檢測時間長、相關標準不完善,難以為消費者提供有力的維權證據;二是國家汽車“三包”規定未出臺,使得各個廠家承諾的“三包”標準各不相同,表述的內容簡單,條款細則不明晰,生產企業與銷售商互相推諉,售后服務不到位,給消費者維權和消保委的調解工作帶來很大難度。
山東青大澤匯律師事務所劉剛律師認為,中國目前已經進入“汽車時代”,與汽車相關的糾紛案件數目也呈現出上升的趨勢。汽車產品和一般的消費產品相比有其特殊性,汽車在法律上定義為“高速危險工具”,開車過程實際上是一個高度危險作業的過程,它不僅對司機本人,對周邊的汽車、周邊的群眾都構成一種潛在的危險。所以汽車產品的質量比一般消費品的質量問題更嚴重。
另一方面,由于汽車系統的復雜性,許多消費者缺乏汽車消費的專業知識,所以無法像分辨其他商品一樣對它有個起碼的評判。一輛車有上萬個部件,其中易損件就占到500~600種,如何更換易損件,什么樣的配件是合格產品,什么是假冒偽劣產品,消費者不完全清楚,因此消費者對汽車質量進行舉證成為難題。
同時,由于一般消費者對汽車的專業知識較缺乏,使消費者和商家在信息上完全處于不對稱的位置,遇到汽車消費糾紛時,往往無法作出準確判斷,而目前我國的汽車鑒定機構很少,并且存在著鑒定費用高、時間長、程序復雜等問題,導致消費者維權舉步維艱,消費者在訴訟中處在一個極為弱勢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