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自己的車有問題可否要求賠償?
條例規定,個人有權投訴汽車存在缺陷。那么當車主發現自己的車輛存在問題時,可否要求廠家召回車輛?相關部門表示,根據條例對“缺陷”的規定,必須有“批次”概念,單臺車輛發生影響安全的質量問題并無法判斷是否屬于召回范疇,但車主的投訴將作為是否決定召回的參考因素。當車輛出現問題時,應當積極向相關部門進行反映,這樣主管部門才能從大量的投訴信息中去判斷,某款汽車是否存在“普遍性”缺陷。
投訴渠道:1、可以登錄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www.dpac.gov.cn)網上投訴;2、在工作日的8:30至16:30進行電話投訴,電話號碼為:010-59799616;3、通過郵件進行投訴,郵箱地址為:tousu@dpac.gov.cn;4、信函投訴,郵寄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4號,郵編100088,傳真:010-82800970。
汽車被召回,是否意味著可以要求退貨?
當汽車因缺陷而召回時,是不是就意味著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呢?《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實施召回的缺陷汽車產品,生產者應當及時采取修正或者補充標識、修理、更換、退貨等措施消除缺陷。由此可見,汽車召回不等于退貨,一般情況下,缺陷汽車的召回都是由廠家根據缺陷的具體情況制訂消除缺陷的技術方案,通常通過修理或換件就能解決問題,很少有整車收回的情況。
一批汽車召回了,是否就等于這種車質量差?
有些消費者一聽到召回,便會不由自主與產品質量差聯系起來,其實不一定。汽車涉及上萬個零部件,少量汽車上出現一點安全缺陷是難以避免的,通過對國外眾多召回記錄的分析發現,幾乎所有汽車廠家每年都會發布一些召回公告,其中不乏國際知名品牌,發現產品缺陷就立即進行積極的召回,是制造商對產品負責,對消費者負責的表現。廣大車主應當客觀理性地對待每次召回,在接到通知或看到公告后,盡快到廠家指定的維修站點進行免費修復。
我買的是進口車,是否適用這條中國的法規?
在《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第八條中規定:“本條例所稱生產者,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生產汽車產品并以其名義頒發產品合格證的企業。從中國境外進口汽車產品到境內銷售的企業,視為前款所稱的生產者。”因此在發現汽車產品存在缺陷后,進口商也應當按照《條例》,對相關汽車產品實施召回。
召回后,能向銷售商主張賠償嗎?
與汽車召回本身相比,當前不少消費者更加關注召回的索賠問題。但從以往召回的情形來看,缺陷汽車的召回廠家一般也只是承擔消除缺陷的直接費用,消費者遭遇汽車召回想主張賠償非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