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哈爾濱市日前要求雙層臥鋪公路大客車,在凌晨2點至5點時段必須強制休息。如有違反規定行駛者,將處以重罰。
“紅眼客 車”之所以屢禁不絕,一方面固然與運輸企業管理混亂,司機安全意識薄弱,國務院相關規定沒有得到切實執行有關;但另一方面,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對于“超時 費”等不合理收費的執著,也讓不舍得在服務區住宿的司機們“不敢睡”、“不能睡”,不得不疲勞駕駛“紅眼客車”一路狂飆突進。
“超時 費”是為了防止個別駕駛員(車主)之間調換通行卡,逃繳或少繳車輛通行費。新華社曾報道,有司機在某高速公路服務區睡了一覺,第二天下高速時只需40元的 高速費竟要繳納385元。一貨車司機因為太疲勞就在服務區休息了一小時,下高速時發現,原本只要160元過路費要交320元,多出來的據稱是“超時費”。
令人遺憾的是,雖然質疑之聲一浪高過一浪,因疲勞駕駛導致的車禍慘劇頻頻發生,但囿于自家利益,一些地方“超時費”卻照收不誤,毫無取消的意思,相關部門堅持以防止司機“換卡逃費”、維護高速公路運營秩序等理由,為自己辯護。
如果一面強制大客車夜休,一面卻對不合理的“超時費”不聞不問,那么難保不會重演“邊罰款邊超載”的“治超”尷尬。唯有管理與服務疏堵結合,“紅眼客車”才會真正從道路上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