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9日的汽車流通協會年會上,原商務部副部長、中國歐洲經濟技術合作協會會長、中國流通協會名譽會長徐秉金批評了實施多年的汽車品牌營銷管理辦法,要求盡快修改。
他指出:這個辦法出臺到現在,造成了廠商之間的矛盾或者不協調或者不平等等等一些問題。這個辦法最大的問題,就是授權的問題。授權辦法中有一條,就是境內外企業都可以在中國設立自己的總經銷商。本人參加世貿組織談判十年,包括美國、歐盟、日本都對中國提出了分銷權的問題,要求中國代表團放開中國市場的分銷權,當時還沒有談到經銷權。中國政府對汽車是給予保護的,所以我們談判的過程中進一步完善了一個經銷商登記管理辦法,這個完全是按世貿組織規則來的。結果品牌管理辦法使境內外企業都可以在中國授權設立總經銷商,這就把中國原來的銷售系統,銷售的總經銷全部打亂了,取代了。
這些年看來,我們的汽車從上游一直到下游,整個產業鏈全部被外國人控制了,掌握在外國人手里。縱觀世界所有的國家,任何一個國家也沒有如此放開的。我曾經到沙特,在沙特銷售汽車,完全要由本國人代理,外國公司必須在當地尋找自己的總經銷商,而且是終身制,不能換。現在在中國總經銷被外國人取代了,我們的話語權,討價還價的權全沒了。從研究開發到零部件,到整車的核心技術,我們在還沒有掌握的情況下,市場丟掉了,我們還有什么本錢跟外國人討價還價呢?
他建議聯合搞一個關于中國汽車市場調查,按照世貿組織規則進行調查,看有哪些霸王條款,哪些跟世貿組織基本原則相違背的,先告知、警告,再不改就到WTO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