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點評:對新手嚴格要求也是件好事。
深圳將從2013年1月1日起,交警將大力嚴查“新手”上路不貼實習標;新手上路不貼實習標將被罰款200元。
據深圳交警司法部門解釋,根據公安部123號令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此外,持有A1、A2、A3、B1、B2類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至24個月。
如實習標粘貼、懸掛標志無法被正常識別、粘貼不符合要求,或自行打印的標志等情形,都將被視為未貼標,處200元罰款。交警還提示,在初領和增加準駕車型后未滿12個月的駕駛員,請盡快到交警部門領取免費“實習標志”,并按規定粘貼或懸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