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網站上公布了一則《2012年度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征求意見稿)》,內中包含了四百余款不同配置的車型。引人注目的是,這四百余款車里,全部都是我國自主品牌。
形成對比的是,在2009年公布的一則《2009-2010年中央國家機關汽車協議供貨汽車廠商名單》中,像大眾、豐田、別克這樣的合資品牌比比皆是,奧迪、寶馬、奔馳等豪華品牌也不罕見。
公車只限自主品牌,對自主品牌來說,是個極大的利好消息。
曾幾何時,政府采購“只買最貴,不買最好”,更遑論向本國產品傾斜了。有不少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機關,采購時甚至有明文規定只要“進口原裝品牌”,完全忽視了已經占有巨大市場份額,乃至出口歐美發達國家、質量早有保證的國產貨。
就公車采購領域而言,雖然自主品牌汽車一直努力想開拓公務車市場,但都或明或暗地遭遇合資或外國品牌“狙擊”。有的公司負責人無奈地嘆息:自主品牌“經常遭受政府部門的歧視性待遇”。甚至有公司在省級采購中心中標,而具體買車的部門卻把錢投向外國品牌的案例。
人們一向認為,政府采購應該是給國有自主品牌的“大紅包”。政府采購體現出對民族品牌的支持,是對社會的強大示范作用,有助于培養出民族自尊心、自信 心。對民族企業來說,政府采購間接地給民族品牌做了效果良好的廣告,能夠極大地激勵和推動民族品牌發展。在發達國家,政府采購向民族品牌傾斜更是常規。反 之,試想政府部門公干、領導首長們坐的都是外國車,民間老百姓又如何能夠產生對國有品牌的信任感?又談何拉動民族品牌發展?
因此, 《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全部采用自主品牌車型,毋寧說是政府采購應有的題中之義。它的意義還不止于此。公車采用自主品牌,也應該看作公車改革的利好消 息。從1994年開始,公車改革至今,已經進行了差不多二十年了。在這十幾二十年里,有關公車的規章制度出臺不少,從排氣量到使用范圍,都有了相當嚴格的 規定。只不過,一直都在“越改越烈”的怪圈里循環。諸如貧困縣用上百萬的豪華公車,領導帶著自己坐的公車調職等怪現象,不時見諸報端。公車成了滿足某些政 府官員虛榮心的工具。他們偏好外國豪華品牌、大排量的車子,在采購時向之傾斜。這事實上構成了公車腐敗的一部分,也是老百姓對公車不滿的重要原因。
公車改革,根本上是要讓公車真正為公眾服務而用。所以,它不應該成為某些權力者私用、炫耀的工具,而應當以實用為唯一目的。公車采用自主品牌,從小的方 面來說,對民族品牌有利;從大的方面而言,則有助于破除公車為私人所利用的局面。當然,公車改革仍然需要更多嚴格的監督,更強有力的執行力度。至少,我們 希望這一份《目錄》能夠不再重蹈“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最后歸于一紙空文的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