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面對火車站排隊買票和“一票難求”的現狀,有人另辟蹊徑,在網上發帖求拼車。律師提醒:為避免糾紛,最好簽訂拼車協議。
“過年有從北京回聊城的嗎?一起拼個車。”在某網站上有不少拼車回家的帖子,記者粗略數了一下,近幾天光拼車信息就有數十條,大多數都是從外地回聊城的,也從聊城出發去外地的。
根據其中一條拼車信息,記者聯系到發布者鞠先生,他家住莘縣,今年大學畢業后,只身前往北京工作。他開始想坐火車回家,但火車票“一票難求”,沒有買上。
“我們公司臘月二十七才放假,看了一下車票就剩一張了,而且還是站票。”在天津工作的高女士說,一塊在公司上班的有個聊城老鄉,她倆決定拼車或坐汽車回家。“估計到時候汽車也很難坐,希望能找個合適的拼車,比坐汽車要省一些。”
對有車一族而言,開車回家過年有個拼車者作伴倒也不錯,不僅能分擔汽油費和過路費,路上也不寂寞。
山東智祥(聊城)律師事務所律師修東磊認為,車輛在拼車途中出現意外,如果事故是車主主觀造成的,車主承擔責任。如是車輛原因,車主作為車輛所有人和駕駛者,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為避免拼車途中遭遇事故而導致的麻煩,車主和拼車人可事先簽訂一份拼車協議,明確一下責任分擔,并且最好買一份合適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