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日報報道 從4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將逐步開始禁止銷售90號及以下低標號燃油,并通過區域限行等措施,逐步淘汰黃標車。近日,為進一步改善城區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物排放,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相關通知。
市政府提出的總體目標是,到今年6月30日前,完成蘭州市低標號燃油退市工作;2014年10月30日前,完成2005年前注冊登記的營運黃標車淘汰工作。
低標號燃油退市是指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加油站,低標號燃油包括90號及以下低標號汽油。3月1日,我市將啟動蘭州市低標號燃油的退市工作,分近郊四區和遠郊縣區逐步開展停售低標號燃油工作,4月1日起,近郊四區加油站禁止銷售低標號燃油。6月30日前,要完成三縣一區加油站低標號燃油退市工作。7月1日起,全市所有加油站禁止銷售低標號燃油。同時,我市將與中國石油蘭州石化公司協調,明確在蘭州市供應符合國Ⅳ(含硫量不大于50mg/m3)的汽、柴油標準的車用燃油具體時間。
此外,我市還要制定黃標車、無環保標志的機動車限行工作方案。2013年6月30日前,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于去年6月公布相關通告中明確規定的黃標車限行范圍的基礎上,逐步擴大主城區黃標車、無環保標志的機動車限行范圍。同時,還將制定營運黃標車輛的年度淘汰報廢工作計劃。6月30日前,將統計、制定年度營運黃標車輛的淘汰報廢工作計劃。
從7月1日至12月3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按照黃標車限制方案,限制黃標車、無環保標志的機動車在各區中心城區通行,對限行車輛實施管控措施,對違規車輛駕駛員進行說服教育。要求市交通局按照年度營運黃標車輛的淘汰報廢工作計劃,做好應報廢營運車輛的監管工作;市商務局將做好報廢車輛的拆解回收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