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之后,如果已注冊的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強制報廢。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辦公室官方微博昨天提醒,長期不參加車輛檢驗的“懶司機”,別把自己的車莫名其妙弄報廢了。
按照道交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一輛15年以上的老舊車,如果在1年半的時間內沒有去檢驗,就徹底失去了上路資格。
根據將于今年5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已注冊機動車應當強制報廢的情況包括: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該規定明確,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沒有使用年限限制。但是,國家將對達到一定行駛里程的機動車引導報廢,其中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60萬千米,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50萬千米,大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千米。
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遍布全市各主要干道的電子眼可以非常輕易地拍攝到未年檢及報廢車的牌照。所有未年檢或應當報廢的車輛信息都會被錄入交管部門“黑名單庫”,電子眼會根據這些信息隨時抓拍。移動執法車上的電子眼設備也可隨時查獲這些車輛,交警一旦發現這些車經過,將立即通知前方交警攔截,給予司機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