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云南紅河州州委宣傳部官方微博公布了部長伍皓的公車牌號“云G99099”。伍皓接受媒體采訪時證實,他主動要求宣傳部官微公布了他的公車車牌號,“禁止公車私用從我做起,求大家監督我”。很多人為此舉叫好的同時,也發出質疑。作為一名副廳級官員,伍皓原本沒有資格享有專車的待遇。那么,官員用車究竟該如何配備?
1、新京報:2011年初,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與《省部級干部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按照中央領導的指示,還專門成立了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省部級干部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目前為止,這一文件沒見公開發布,節選內容來自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模擬試卷(1))中規定,公務用車包括三種,分別是“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行政單位、各級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像伍皓這樣,身份是云南省紅河州宣傳部部長,不在“省部級干部”崗位的官員,其公務用車該屬于“一般公務用車”吧?
葉青:對,伍皓不具備配備專車的資格,只能算是“一般公務用車”,這一點他自己也承認了。
2、新京報: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一般公務用車配備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而伍皓公布的公車牌號為“云G99099”的是一輛豐田越野車,就價格而言,肯定要超過18萬元,這算不算是“超標”?
葉青:我記得第八條明確規定,“黨政機關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確因地理環境和工作性質特殊的,可以適當配備國產越野車。不得將配備的越野車和警衛車作為領導干部固定用車。”
地理環境特殊,比如說山地或丘陵地帶,工作性質特殊,比如說地震局、水利局等部門。即使是這樣,也需要嚴格審批程序,納入車輛編制,實行集中管理,不得作為領導干部固定用車。
盡管伍皓一再解釋,車牌為云G99099的豐田越野車是自己的前任留下的,但是,不管來源如何,就目前的情況看,他所在的宣傳部門是否需要配備一輛越野車?即使配備了越野車,是否適合作為公務用車,乃至“領導干部固定用車”?
中央文件提出越野車的特殊要求,是有道理的,一是因為購置費用高,據我所知,豐田越野車最便宜的一款,也要超過中央規定的18萬元。二是因為維護費用高,油耗高,費用是一般轎車的二倍。
所以,“超標”的事實是可以肯定的。
3、新京報:2004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布《云南省公務用車管理暫行辦法》,其中第十條第二款規定,“除省級領導干部按規定配備的專車和相對固定用車外,其余車輛由單位統一調度使用。”按照這個規定,作為非“省級領導干部”,伍皓的公務用車該由“單位統一調度使用”吧?怎么成了“相對固定用車”?
葉青:看來云南省的公車管理規定比全國的更嚴格。按照伍皓個人的解釋,該車不僅他自己使用,也會用來接待一些媒體記者或藝術家。
他所說的“相對固定用車”,主要指一般情況下,雖然是單位統一調度使用,但是保證他的優先使用權,如果他自己不使用,可以用來其他用途。但是,據我所知,單位如果有第二部車、第三部車的話,是不會輕易動一把手的車的。
僅就“相對固定用車”而言,這是違規的,不僅違反了中央規定,也違反了云南省的規定。中央規定中沒有“相對固定用車”這個說法。何況,“相對固定用車”與“專車”的邊界很難劃分。名義上是“相對固定用車”,實質上是“專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