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城區出租汽車違規現象突出,損害了乘客的合法權益,引起市民議論。記者2月28日從出租車行業專項整治及優質服務年活動會議獲悉,3月1日起,我市將開展出租車行業專項整治,不打表、拼客、拒載等違規行為,最高處2000元罰款,同時運管部門將建立出租車駕駛員黑名單,三次以上違規的,兩年內不得在本市從事客運駕駛。
三次違規 兩年內不得載客
“春節期間,出租車不打表的情況突出,不僅損害了乘客的利益,也影響了綿陽城市形象。”市運管處負責人介紹,近段時間,各大論壇和媒體反映綿陽出租車相關問題,引起市委、市政府及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高度重視。為規范城區出租汽車駕駛員經營行為,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提高行業服務質量,維護綿陽科技城出租汽車行業良好窗口形象,從3月1日至5月31日,市運管處將嚴查城區出租汽車違規經營行為。
本次專項整治,市聯合執法大隊將在城區火車站、百盛、南郊機場、萬達廣場、繁華商業城等重點區域設點,執法人員蹲點守候,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對乘客舉報投訴的,將立即跟進調查處理。
按照整治要求,對不打表、拼客、拒載等違規行為,我市將建立出租車駕駛員黑名單,三次以上違規的駕駛員,兩年內不得在本市從事道路運輸客運駕駛;對違規行為查證屬實的,一律按照規定,處以500—2000元罰款,并按照考核辦法給予駕駛員服務證扣10分處理,經營者、駕駛員帶車學習1—7天。凡受到處罰的車輛,一律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對經營者最高可處3000元罰款
“為了營造出租車行業優質服務的良好氛圍,城區各出租汽車公司將分批次對在崗駕駛員進行集中培訓,不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繼續教育的出租車經營者,將處1000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市運管處負責人對此表示。
為規范出租車行業,提升駕駛員素質,從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我市還將開展出租汽車優質服務年活動。活動期間,各出租汽車公司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通過GPS監控平臺對所屬車輛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對不按規定組織實行繼續教育的出租汽車經營者,將按照《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責令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無故缺席或不參加培訓的駕駛員,每缺席一次,將按照規定扣分,并責成駕駛員待崗重新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