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7點10分左右,吉林省長春市的許先生駕車到超市。下車時,他把兩個月大的兒子小皓博留在了車里。7點20分左右,在發現車輛和孩子都不見了之后,家人報警。3月5日下午5點左右,嫌疑人周喜軍投案自首。據其交待,4日7點左右,他將豐田車盜走,后將嬰兒掐死埋于雪中。
主持人:心情非常沉痛,從這個事件當中我們應該反思什么?
南辰:我也有孩子,知道這個案件之后心里很難受。我們需要反思,在進入汽車社會后,如何從制度層面或者從安全知識普及層面能夠堵住漏洞,不讓類似的案件再發生。我個人認為,應首先意識到汽車是出行的好幫手,但它同時也是“老虎”,尤其是把孩子和汽車獨處的時候,它可能真的會“吃人”。
再舉個例子,前幾天,一對粗心的父母把車鑰匙和三歲的孩子一起鎖在車里,當消防員趕來要砸玻璃時,這對父母居然第一反應是先不要砸,這個玻璃修復挺貴的。我們第一要進行安全知識方面的普及,家長要做第一個學習人,這是我們急需彌補的一課。
主持人:中國在保護孩子的法律法規方面也非常欠缺。
南辰:我們的法規現在這方面很虛弱無力。現在如果沒有法規的約束,違法成本那么低,或者連知識普及階段沒有做好,現在空談立法,在執法環節還是會被架空。其實從汽車社會體系抓起,從安全教育,從技術標準的提高,從整個立法環節的推動,要同步進行。
王秋鳳:其實我們更多的還要關注兒童其他日常跟車有關的安全。從小應該給孩子培養安全意識,過斑馬線、過紅綠燈怎么走安全。另外,我希望我們的立法盡快跟上。當大家的意識或者是道德觀念沒有達到一定高度的時候,我們就要用法律最基礎的手段和約束準則督促提升。
主持人:這個步伐是不是走得太慢了?
南辰:我個人感覺跟你一樣。補充一點,不光局限在車內,還要延展到整個汽車社會交通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