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濰坊市奎文區首屆國際汽車文化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濰坊市奎文區日前出臺了16項扶持政策,助推該區汽車服務業發展。
此次新聞發布會上發布,該區確定沿奎文轄區寶通街以南、濰膠路以北、文化南路以西、機場路以東范圍,規劃建設濰坊汽車服務園,進行高起點規劃設計,配套完善相關基礎設施,吸引更多企業入園經營。在上述規劃區域以外,除因設點布局要求,原則不再批建專業市場、汽車銷售展廳和同類經營網點,促進汽車服務業聚集發展。并將現有不符合汽車服務產業園布局規劃的汽車交易與零配件、維修等服務網點,結合城建拆遷、道路改造,逐步規范引導進入汽車服務產業園經營。
對已在園區內經營、納稅的;在園區新設立或新遷入的;以及因設點布局要求經同意在奎文轄區新設立的汽車服務貿易企業等扶持對象享受稅收獎勵時,以上繳稅收區級留成部分為計算依據,獎勵補助資金由區財政承擔。
其中,新建高端汽車4s店區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全部減免;新建精品汽車4s店,區分開發期限、建筑面積等不同,給予70%-50%不同比例的區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優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實行先交后返,在項目建成驗收合格后按比例給予補貼。對新建高端、精品汽車4s店,土地登記費在三年內均按標準的50%收取。其他市以下收取的所有行政事業性規費和各類基金勞動保障金除外、保證金,均按標準的30%收取。對新建高端、精品汽車4s店,投入運營后,第一年按其當年上繳稅收區級留成部分50%給予補助,后兩年按其增量的30%給予補助。對原汽車4s店,在園區內整體改擴建以及遷移新建的,優先擇址定點,達到新建汽車4s店投資額和建筑面積標準的,享受新建項目扶持政策,建成后稅收補助按新增部分計算。
其次,鼓勵建設整體汽車服務業配套設施,對新開發的汽車服務業配套設施按面積給予10元/平方米一次性獎勵。鼓勵汽車服務業配套設施開發主體自主持有產權,對新建并自主持有50%、80%及以上產權的開發主體,對其租賃收入上繳地方稅收區級留成部分,三年內每年分別給予50%、100%。并鼓勵創辦特色汽車服務樓宇。對入駐率達到70%,聚集同行業或相近行業70%以上的新建汽車服務樓宇,給予經營管理主體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另外,該區鼓勵園區以外的汽車修配等企業入園經營、聚集發展。對新入駐汽車服務業特色樓宇、新注冊資金30萬元及以上的汽車修配等企業,兩年內按其上繳稅收區級留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對于已經創辦的汽車會展或會展中介的企業,上繳稅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長20%以上的部分,三年內每年給予80%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