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報道,由于車改,一些地方公務員購車數量增加。
按照一些地方的車改方案,除省管干部用車、執法執勤用車外,所有單位公務車都采取一刀切處理,有近90%公務用車將做拍賣處理;其次是實行用車補貼按檔次發放;禁止公車私用;對公車駕駛員人性化分流。所以,公車配備大量減少,大多數公務員使用公務車的機會也很少,但是繁忙的公務需要交通工具,公務員必然要自行購車。
現在媒體關注的焦點集中于政府公務車采購自主品牌,有的媒體甚至歡呼“自主品牌汽車發展的春天到了”。但是現在看,公務車的配備范圍將大大縮小,省部級以下官員不再配備專車,有的地區可能不再保留作為一般通勤工具的公務車,所以公務車采購數量將大幅度減少。中央規定公務車8年更換,此次車改也不會一次性全部換成自主品牌,所以對公務車采購,自主品牌不應抱太大的希望。
據報道,目前有400萬輛黨政機關公務車,如果真能嚴格執行車改辦法,可能壓縮到200萬輛左右,每年的更新數量大約只有25萬輛。當然還有其他公務車(如事業單位、國企),它們可能不受黨政機關采購公務車辦法的限制,會要求降低標準,減少配備數量,但是可能允許購買國內生產的汽車。
溫州市車改的思路是“近程貨幣化補貼,遠程市場化租車”,也就是對市區內的公務交通,實行限額貨幣補貼。縣(處)級領導干部遠程和應急公務可向由市交運集團組建的公務用車服務公司租車,其他人員以公共交通方式解決,可按規定報銷費用,并實行節約獎勵政策。其他人員自行解決遠程公務交通工具的,可按公共交通費用標準給予補貼。
貨幣化補貼標準是根據單位工作性質和繁忙程度,分成一、二、三類單位,正縣實職每月補貼一類單位3100元,二類2800元,三類2500元;副縣實職至科員實施一類單位2400元-500元,二類2200元-400元,三類2000元-300元。
美國聯邦管理條例,公務車必須使用政府車牌,必須在車身標有“僅供官方使用”、“美國政府”、單位全名等,“不可以使用政府支配或租賃的機動車用做住所和辦公地點之間的交通工具”,“如果一名雇員故意使用或授權使用一輛機動車用于非官方用途,該名雇員將被所在機構領導停職至少一個月或者被開除”。
如果我們的政府能夠嚴格限制公車私用,發車補就會起到鼓勵私車公用的作用,公務員必然要購買私車。公務員私人購車不受政府采購規定的限制,和一般的私人購車一樣,沒有等級的限制,可以自行選擇品牌、排量、價位,可以購買SUV,也可以買豪華汽車。在一些不發達地區,由于收入水平不高,基層公務員可能會采購低價乘用車,但是在經濟發達地區,公務員普遍收入較高,再加上其他途徑的收入,完全可以購買好一些的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