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租車調價前,北京市交通委、發改委三令五申,禁止出租車公司借機漲份兒錢。新運價方案運行20余天來,多家出租車公司的的哥反映,他們的收入確因調價有所增加,但“錢袋子”也受到或明或暗的侵蝕。除公開漲份兒錢外,還有的公司提高維修保養費用,將油補發放現金改為發加油卡,以賺取“返點”。
現象1
借更新車輛名義提高份錢
賀魁所在的出租車公司共有不到100輛車。他在這家公司干了6年多。
今年4月底,賀魁的車達到報廢年限,考慮到自己年齡稍大,他尋思著換輛單班車開。
賀魁說,要求提出來后,管理他們的經理一句話給他堵了回去,“咱們公司這倆月有十來輛車要換新的,開新車份兒錢得漲,單班車漲1000元,雙班車每月多交800元。”
經過討價還價,最終賀魁每個月多交800元,開單班。
跟賀魁的經歷一樣,今年4月,九尚出租車公司也借著更新13輛運營車輛的機會,給每個單班車司機漲了650元份兒錢。
經調查,市交通委運輸局要求九尚立即進行限期整改,由所在轄區運管部門對該公司下發《整改通知書》,停辦所有運營手續。被多收費的的哥得到退款。
交通委稱,出租車調價以來,運輸管理、交通執法等部門加大行業監管力度,對私自亂漲價的企業堅決查處,并將進行持續監管,切實維護駕駛員合法權益。
現象2
保養費漲價被指借機揩油
“我們公司倒是沒漲份兒錢,但運價調整前,公司把我們的車輛保養費增加了。”多名的哥反映稱。
新月出租車公司的哥王鵬專門攢下了一疊從去年到今年的車輛保養費票據。
王鵬說,他開的出租車車型是伊蘭特,按規定,每行駛5000公里和一萬公里都要按時保養。
“你看,這些是去年和今年3月底前的保養費收費票據,這是今年4月以后的,我們交的錢不一樣。”王鵬翻出幾張票據,在日期為2013年3月的一張票據上,他的車號后寫著逢5000公里,交費85元。同月份的另一張票據上寫著逢一萬公里,交費110元。
而4月的兩張票據上,逢5000公里,交費變成120元;逢一萬公里,交費金額變為140元。
“公司規定,司機必須回公司的維修廠做保養,不讓去別處。”王鵬說,他的車平均每天跑400多公里,基本每半個月就得回公司做一回保養,按照公司里貼著的漲價后的保養收費規定,兩個月里,他需要做4回保養,價格分別是120元、140元、120元,260元,“4回保養算一個周期,依次交替進行。”
王鵬稱,平均算下來,每輛車每做一個周期的保養,需多支付60元。而他們公司有大約8000輛出租車。
對于漲價的原因,王鵬的隊長稱是機油等物品漲價。昨日,王鵬拉著記者轉了多半個城環城汽配城,多家維修店表示,近期,機油等保養用品價格沒什么大的浮動。
“我們的保養費的確漲價了,不過跟出租車運價上調沒任何關系。”昨日,新月出租車公司一名負責人表示,85元、110元的保養價格,是2005年定的,而維修工人的工資由2005年的800元漲到了現在的2000多元,公司的維修廠其實一直在虧損。
該負責人稱,保養費調整后,所收的保養費也僅夠維修廠維持運轉,沒有盈利。“說實話,當初想著調整保養費時,大家都不知道出租車運價要調整,這真跟暗地里漲份兒錢沒關系。”
(文中所有人物均為化名)
現象3
油補改發加油卡撈“返點”
“我們公司3月份前還是把油補直接發現金給我們,現在改成加油卡了,這中間有返點,都被公司拿走了。”的哥李月華說。
他拿出兩張加油卡稱,藍色加油卡是公司發給他的,每個月按時給他往卡里打1425元的油補,他拿著這張卡只能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這張卡是副卡,主卡在公司那兒。”
而另一張灰色加油卡是他自己辦的,每次加油,加油站會給他一定額度的返點,自動累加到卡里。
根據此前媒體的報道,北京一家加油站證實,這種多用戶卡,主卡名下有多張副卡,副卡加1升油,就會有1個積分返到主卡里,主卡可憑積分換取禮品。還有一種專門針對出租車公司的多用戶卡,副卡加油額度的4%可直接返點回主卡。
昨日,北京一家出租車公司副總王軍表示,目前,北京大多數上規模的出租車公司都是通過加油卡的形式給司機油補,只是有的在去年就已這么干,有的是今年三四月份才開始。
王軍稱,他不好判斷出租車公司是不是聽到了運價調整的風聲才這么辦的,但利益是現實的,“有的公司有近萬輛車,每年這4%的返點就能給公司帶來好幾百萬收入。”
現象4
第三方責任險要司機自擔
的哥杜威說,今年5月,他被要求交了第三方責任險,一年兩千來元,“公司要求我們把錢交到公司,之后就沒了下文。”杜威說,沒人給他保單,他懷疑公司究竟有沒有將這筆錢交給保險公司。
昨日,北京一家大型出租車公司負責人透露,他常聽說有公司要求司機個人繳納第三方責任險。“這筆錢主要是針對那些老出交通事故的司機?凑{價后司機收入上去了,這么干的公司更多了。”
在該負責人看來,的哥繳納的份兒錢中涵蓋“保險費用”一項,如果要繳納第三方責任險,也應該由出租車公司去繳納,“有公司把本該出租車公司擔著的費用轉嫁給司機了,這其實是增加司機負擔。”
現象5
想開出租車先交“保證金”
多家出租車公司的的哥表示,公司向司機收取“保證金”。“這個保證金從我剛干這行就有,那會兒收5萬元,現在對單班車司機收2萬元,雙班車每個司機1萬元。”的哥沈慶說。
“北京6萬多輛出租車,這筆錢加起來上億元,光利息就有多少?都被公司拿走了。”沈慶說。
北京某出租車公司負責人透露,目前,北京絕大多數出租車公司都在收這筆錢,全名叫車輛價值保障金,收取的目的是防范司機開車出事后一走了之,將風險全拋給公司。
該負責人稱,北京市并沒有規定不允許出租車公司向司機收取“保證金”。
而在2008年,據媒體公開報道,為落實《勞動合同法》,經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市運管局共同協商,決定從當年起,出租汽車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的哥收取風險抵押金。
北京嘉安律師事務所蘇懷東律師認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應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收取勞動者財物作為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