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濰坊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至今,初見成效。目前已轉讓和報廢公務用車152輛,改革單位的交通費也比原來降低三分之一以上。
針對公車使用中存在的高消耗、低效率、浪費大等問題,2011年起,濰坊按照積極穩妥、穩步推進的原則,啟動了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據了解,改革前,由于沒有建立正常的公務用車更新報廢制度,許多公務用車超期服役、帶病運行,既影響了行車安全,又增加了運行成本,加大了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隨著報廢制度的落實,公車存量持續減少,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機關節能。
改革實施以來,已轉讓和報廢公務用車152輛。同時由于實行交通費總量控制,即交通費按車輛編制核定,專款專用,減少了交通費擠占其他公用經費的現象,交通費實際支出大幅降低。經了解,改革后各部門單位交通費至少比原來降低三分之一。同時,大部分部門單位采取存量公務用車與交通費補償相結合的改革模式,除保留基本公務用車外,其他公務用車逐步拍賣、報廢,司機轉崗、辭退,人工費用明顯減少。
記者獲悉,為避免“一刀切”的改革模式,濰坊探索建立的新型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實行“分類更新報廢、經費總量控制、部門自主改革”的模式。
濰坊市公務用車管理制度改革規定,在經費總量控制范圍內,部門各種管理改革方式都可以試、可以用,有充分的自主權。交通費按編制核定,建立臺賬并實行專賬管理,不得超支,不得占用其他公用經費。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在交通費總額內,選擇保障公務用車、實行貨幣化補助等多種改革模式。該項規定,既建立了公車存量持續減少的長效機制,又允許存量公車有條件保留,最大程度地減少了改革的阻力。此外,培育主要面向公務交通市場需要的市場主體。通過政府采購,招標確定了兩家公務用車租賃公司。各部門在重大活動時,可向這兩家租賃公司購買服務。
日后,隨著改革的持續和深入,存量公車將大幅快速減少。按要求,各單位除保留1-2輛基本公務用車和防汛、救災等特殊業務用車外,其他公務用車達到報廢條件全部報廢,報廢后不再更新。同時也歡迎廣大市民對公車私用等現象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