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輪新能源推廣政策于2012年年底結束九個月后,業界千呼萬喚的新一輪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終于出臺。財政部等四部門昨日發布《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2013年至2015年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但對相關車型的補貼低于上一輪補貼幅度,體現出國家對新能源汽車補貼“逐年退坡”的原則。
《通知》還首度提出對示范城市充電設施建設給予財政獎勵。在業界看來,這將大大激起車主購買新能源車的欲望。此舉能否改變2009版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設想落空的局面,值得期待。
補貼資金直接撥付生產企業
從《通知》來看,未來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體現出幾個新的特點。
首先,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范圍未來可能有所擴大。《通知》指出,繼續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或區域須滿足幾方面條件,包括: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點區域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不低于10000輛,其他城市或區域累計推廣量不低于5000輛;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不得低于30%。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政府機關、公共機構等領域車輛采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等。四部委將擇優確定示范城市名單。
其次,直補車企。在資金撥付環節,《通知》明確,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對此,比亞迪一位高管向上證報記者表示,直接補給車企的一個好處是,有助于打破地方保護主義。按照此前的做法,一些地方政府傾向于補貼當地企業,導致外地車企的新能源汽車在部分地區享受不到補貼。而直補車企后,對于比亞迪這類企業開拓全國市場,將發揮更大推進作用。
再次,補貼幅度將“逐年退坡”。在補助標準方面,據工信部相關官員向上證報記者解釋,補助標準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確定,并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逐年退坡”。根據《通知》,2014年和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準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分別下降10%和20%;純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標準維持不變。對此,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理事長付于武要求企業:“在電動車市場化機會面前,不要坐等補貼。”
充電設施建設發展空間打開
《通知》還明確,對示范城市充電設施建設給予財政獎勵。中央財政將安排資金對示范城市給予綜合獎勵,獎勵資金將主要用于充電設施建設等方面。具體獎勵辦法及標準另行制定。寥寥數語,打開了充電站產業發展的空間。此外,據上證報調查,充電站建設方面有望得到中央和地方的雙重支持。
事實上,我國新能源車的銷量目標一再調整。中汽協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25個城市實現新能源汽車銷售僅27432輛,占汽車銷售規模的0.1%還不到,與當初的設想有很大差距。在2009版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中,中央財政并不直接補貼基礎設施建設,因此很難刺激并調動地方政府主導興建新能源基礎設施的積極性。最新的補貼政策,則讓業界看到了新的希望。如果有了布局合理的充電站、充電樁等配套設施,車主的便利程度會得到極大提升,日常出行時對續航能力的擔憂也可緩解,購買新能源車的可能性會大大增加。
據上證報記者調查,在充電站、充電樁等配套設施建設方面,技術及市場開拓能力比較成熟的上市公司包括奧特迅、上海普天、國電南瑞、許繼電氣等。上海普天董秘陸賢薇透露,在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設備方面,公司目前為深圳、上海等地建設充電樁,未來幾年充電樁將成為公司主要業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