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刊接讀者投訴,來信稱:坐落于浙江省松陽縣境內的浙江同心集團麗水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心混凝土)違法占用土地,非法生產長達10年之久,群眾多次到相關部門舉報、投訴均未得到妥善處理。隨即,記者專程趕往浙江省松陽縣調查采訪。
同心混凝土:張揚跋扈——有問題找政府去
松陽縣位于“中國生態環境第一市”之稱的浙江省麗水市境內,是國家四大生態示范區之一,浙江綠谷的重要組成部分,享有“田園松陽”的美譽。
然而,當記者的汽車沿著50省道,駛入松陽縣裕溪鄉合溪村王田圩的時候,對“浙南桃花源”向往卻被眼前的“風景”給抹殺了。只見公路兩旁的行道樹上積滿了厚厚的粉塵,從同心混凝土廠區內淌出的污水一直流到了公路的另一側,混凝土攪拌站內不時地揚起陣陣土塵。

【同心混凝土污水橫流的廠區】
記者敲開附近一戶村民的緊閉家門。該村民告訴記者,自從同心混凝土建廠以后,10年來,附近村民都是緊閉門窗過日子,連衣服也只能在室內陰干,洗好的衣服,剛拿到室外去曬,一會就落滿了灰塵,“還不如沒洗的干凈!”村民氣憤地說到。
該村民還告訴記者,比起環境污染更嚴重的是同心混凝土至今還沒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續, 2003年,同心混凝土以每平方米28元的價格從村里買走了30多畝的農田,就建廠生產了,并沒有經過國土部門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續,同心混凝土的存在根本就是不合法的。
12月10日,記者帶著村民反映的問題來到同心混凝土有限公司一位自稱是該公司負責人的男子傲慢地告訴記者:“同心混凝土是地方引進的企業,裕溪鄉王田圩工業區就我們一家企業,年產值都5000萬元以上,有什么問題你們找政府去吧!”
在松陽縣國家稅務局網站記者確實看到,2012年同心混凝土納稅370.06萬元,是松陽縣十大納稅企業。那么一家納稅大戶是否真的存在違法行為?政府部門又將如何處理?帶著這些走訪了松陽縣部分相關部門。
國土局:能拖就拖——等……
12月12日,記者來到松陽縣國土資源局。得知來意后,協助局長工作的土地規劃師徐偉民告訴記者,同心混凝土所在土地已經通過審批,省里正在發文。在記者的一再追問下,徐偉民才告訴記者,省里只是同意將同心混凝土所占用土地中的30畝由農用地轉換成建設用地,同心混凝土并沒有取得該地塊的合法使用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未依法取得相關審批許可私自占用、使用土地的行為即屬于違法占地。

【同心混凝土占用的土地原為一片水田】
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非法占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樓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同心混凝土長達10年的‛違法’,國土部門將如何處理?”記者問。
“我們將依照國家法律法律法規依法查處”徐偉民回答到。
“何時進行查處?”
“等土地性質先轉為國有,再將它列為‛三改一拆’的范圍,再重新掛牌。”
一個企業為何“違法”長達10年沒見查處,甚至成為當地的明星企業?接下去的查處,要歷時多長?
我社于2013年12月16日致函浙江省松陽縣有關部門,至今未接到任何回復。本刊將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