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餐廳消費,出示信用卡可打折,卻不能刷卡——
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記者曹磊 實習生夏秋冬
漢陽的江女士近日在鐘家村一家餐廳吃完晚飯結賬時,服務員溫馨提示稱,如果江女士有該餐廳指定銀行的信用卡,就可享八八折優惠;不過,顧客只能付現金,不能刷卡。
出示信用卡可打折,卻不能刷卡,在江城多家餐廳,信用卡正退化成“優惠卡”。商家此舉動機何在?消費者能接受嗎?記者對此作了調查。
只出示信用卡 付現金可打折
接到江女士反映后,記者也來到該餐廳用餐,結賬時果然受到與江女士同樣的“優惠待遇”。餐廳負責人告訴記者,消費者只用出示信用卡,免去了刷卡程序,也能享受折扣,“對你對我都好。”
在武昌徐東大街、漢口香港路,記者也調查了3家餐廳,結果這些餐廳全把信用卡當“優惠卡”對待。記者還從一家餐廳了解到,擁有指定銀行信用卡的顧客用現金結賬,所享受的折扣并未額外增加,與正常刷卡的折扣一致。
消費者對餐廳此舉如何看?記者調查了14位顧客,其中3位表示無所謂,享受到了優惠,也沒損失。其他11位則認為,盡管享受到優惠,但用現金付賬很麻煩。25歲的胡小姐說,出門帶的現金比較少,吃飯、購物都習慣刷卡,這也已經成為越來越多人的付費習慣。
對于商家的這種打折方式,14位消費者都分析可能是商家想省下刷卡產生的2%手續費。餐廳一天的營業額那么多,這么做確實可以省下一筆不小的手續費開支。
商家鉆了空子 銀行約束無力
一家國有大型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商家此舉除了希望省下刷卡手續外,也想即時收款入賬——刷卡消費的金額,銀行要定期與商家結算,有的商家想立刻收款入賬,就會讓消費者出示信用卡,然后現金消費。
隨后,記者咨詢一家銀行信用卡中心得知,銀行與商家之間并未合約規定,消費者必須刷卡才能享受折扣。同時,銀行對商家給出折扣后硬性收取現金的行為,也沒有強行約束。這就讓商家有空子可鉆。
對此,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保險學院院長宋清華認為,商家以此規避手續費,盡管降低了交易成本,但卻是一種交易倒退的行為——既影響消費便利性,也增大了市民現金消費的風險。
宋清華說,信用卡消費是一種進步,還需要普及。銀行、銀聯等單位在提供刷卡消費各種服務時,付出了成本,收取手續費是應該的,商家做法欠妥。不過,2%的費率確實有些高。今年11月央行已發出通知,從明年2月25日開始將商戶刷卡手續費下調23%至24%,下調后,應該會對商家轉嫁或規避手續費起到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