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的快遞行業“新國標”終于亮明真身。昨天,國家郵政局發布了《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范》。針對曾被廣為詬病的“暴力分揀”,新規明確要求快件分揀脫手時,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之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0厘米。該規范從即日起開始實施。
《規范》中規定,快遞企業在接單后,宜在2小時內取件;取件后,宜在3小時內將快件送交快遞營業場所。上門收寄時,要保證已收取快件的安全,嚴禁將已收取快件單獨放置在無人保管的地方。
此外,快遞員上門取件時,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的秤、卷尺等計量用具,確定正確的計費重量,并根據計費重量、服務種類等確定服務費用。”
此次出臺的《規范》對分揀時的量化指標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5千克以下的快件,放入分揀用托盤;5千克以上的快件,碼放到指定的位置,碼放遵循大不壓小、重不壓輕、易碎件單獨擺放的原則。”《規范》同時要求,快件分揀作業應當在視頻監控之下進行。
《規范》要求,投遞前,收派員應當電話聯系收件人,確認客戶地址并且預約投遞時間。
北京落點
快遞發愁沒條件“快”
一位快遞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規范并不是強制性要求,而且目前絕大多數的快遞企業在業務操作上都能滿足或是超過該規范,因此規范的影響并不明顯。但他也對規范中的一些條例提出意見。比如第二章第九條要求,“快遞企業在接單后,宜在2小時內取件;取件后,宜在3小時內將快件送交快遞營業場所。”由于目前業務員取送件的交通工具并沒有統一的標準,部分路段還會限制通行,大部分快遞取送件時間是達不到這個要求的。因此建議相關部門應對業務員的交通工具制定統一的國家標準,并在通行中能有特殊政策;此外,對附錄一里快遞企業營業場所設施設備中,營業場所也只是原則性的要求,應該有量化標準;“按照相關規定的消防設施、視頻監控設備”,也應該有一個量化的要求,比如規定幾平方米要有一個視頻監控器,這樣操作性更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