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商標局網站的信息顯示,北京聯智所持的微信商標處于“異議”狀態,而騰訊的商標信息頁面顯示“駁回復審”,這說明騰訊正與該公司進行爭奪。
關于“微信”的第9類商標,在2010年同樣被創博亞太搶先注冊,但是已經成無效狀態。騰訊的第9類微信商標尚處于異議中,目前顯示駁回復審完成,可能已經回到騰訊手中。不過,對于微信商標糾紛,騰訊方面表示內部法務部和產權部門正在積極處理,不做任何回應。
記者同時查詢發現,“騰訊微信”的商標騰訊公司已于2011年9月21日提出38類商標申請,申請號為9989936,初審公告日期為2012年11月20日,“商標流程”一欄暫無顯示,表明暫時沒有公司和騰訊爭奪“騰訊微信”的商標。同日,騰訊也申請了9類的“騰訊微信”商標。
兩類商標權至關重要
除了第9類和第38類的商標被搶注之外,“微信”商標第25類(婚紗類)也被汕頭市釗興紡織有限公司注冊,目前已經進入初審公示期;第18類(背包、旅行包),第16類(文具、印刷品),第29類(食品),第32類(飲料)已經被西安阿格瑞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冊,目前也已經進入初審公示期。
微信定位為一款通訊產品,所以能否奪回第9類和第38類這兩類商標權對于騰訊至關重要。根據商標法的定義,第38類即電信類別是指“至少能使二人之間通過感覺方式進行通訊的服務”,包含兩個子類,分別是3801(進行播放無線電或電視節目的服務)和3802(通訊服務)。北京聯智已經擁有的部分是“電視廣播、新聞社”,這都是屬于3801子類下,而與騰訊產生爭議的部分主要是3802子類,目前就這一部分騰訊已經審核復議,處于待審核狀態。如果騰訊拿不到這個類別的商標將直接影響到騰訊微信的運營。
>>專家說法
奪回商標可能性大
網絡知識產權律師游云庭表示,類似的商標拉鋸戰爭要經過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和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三個流程,往往會持續2-3年,甚至持續5-6年。游云庭律師表示,像微信這樣的在應用商店里面的移動應用,按照所提供的服務,依照中國法律,受到注冊商標的保護。北京聯智昭陽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優先原則,搶先申請了38類的“微信”商標。如果騰訊要加以反擊,可以通過證明微信在2011年之前已經是“馳名商標”等做法發起異議。
游律師指出,微信案件和唯冠蘋果商標權之爭有所不同,現在各方都處于商標爭議階段,并沒有哪方真正獲得這個商標,騰訊獲得兩類商標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而對騰訊不利的是微信商標基本處于無保護狀態,任何競爭對手都可以使用這個商標。萬一騰訊申請復議失敗,微信就只能改名,或者從對方手中買回商標權。這對其他公司都是個教訓,必須盡早注冊自己的商標,以免后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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