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國內首個網絡團購消費爭議處理辦法在寧波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推動下出臺。辦法對團購過程中的票證問題、合同問題、“三包”問題、預付款問題等作出明確規定。除了爭議處理,辦法還將團購企業納入信用監管范圍。
近年來,網絡團購迅速成長成為一種重要的網絡交易形式。截至2011年底,我國團購網站的數量約為4000家,團購用戶數達6465萬,團購市場交易規模達到237億元。然而,團購在帶給消費者實惠的同時,引發的消費糾紛不斷增加。2012年1月至12月17日,寧波市消保委和工商12315申訴中心共受理網絡團購引發的消費投訴477件,同比增長216%,較2010年同期更是增長23倍之多。團購投訴主要集中在寫真攝影、賓館餐飲、美容美發、KTV等服務性消費領域;引發投訴的原因主要包括商家網站關閉、商家附加條件限制消費、虛假宣傳、退貨(款)難等。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也為推動團購業健康長遠發展,寧波市出臺了《寧波市網絡團購消費爭議處理(暫行)辦法》,將五種行為列為欺詐行為,對因此出現的糾紛,消保委支持消費者提出“退一賠一”的訴求。
這五種行為分別是:無營業執照組織團購、仿冒其他網站從事團購、以團購為幌子誘導他人購物、發布或者利用虛假信息、無正當理由使消費者中止團購等。
辦法還規定,團購經營者應與消費者訂立約定(合同),明確產品或服務的名稱、種類、數量、質量、價格、配送方式、交付形式、退換貨方式、退款條件、售后服務、違約責任等。消費者要求團購網站經營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發票)時,經營者應配合,且票證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關于商品或服務的質量,辦法規定,網絡團購應按照“誰經銷,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三包”服務。“三包”有效期自交貨之日起計算,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退貨、換貨、修理等相關手續。對退款問題,辦法強調,經營者沒有權利規定過期后未消費預付款不退或款項只能退回網站賬戶。
除了解決消費爭議,辦法還將團購企業列入信用監管,一旦違規將作記錄并扣記相應分值,其中因經營不善等原因關門攜款逃逸的,實行一票否決并列入黑名單庫,網站法人三年內將無法從事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