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訊(記者劉可)幾乎相同的界面和內容,連域名都相差無幾。兩個開心網誰是“正版”的,昨天市二中院法官落槌判定:千橡互聯公司和千橡網景公司(以下統稱千橡公司)注冊使用的開心網(kaixin.com)與開心人公司(以下簡稱開心網)注冊使用的開心網(kaixin001.com)使用相同的名稱,構成了不正當競爭,千橡公司不得使用與“開心網”相同或近似的名稱,并賠償對方40萬元。
2008年3月,由程炳皓創辦的開心網上線運營。憑借“朋友買賣”、“爭車位”等產品迅速占領白領市場。網站躥紅后,千橡公司曾提出以1億元收購,遭到拒絕。2008年10月,千橡公司用早已購得的kaixin.com域名,推出了另一個開心網,除名稱一模一樣外,服務功能、網站布局、頁面設置也幾乎相同。2009年5月,開心網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千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開心網”名稱,停用kaixin.com域名,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
法院昨天在一審判決中表述,開心網提供的網絡服務在2008年10月之前已經形成了一個公認的知名品牌,而千橡公司明知該情況下,仍在相同的行業和領域向公眾提供類似服務,使網絡用戶產生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應該停用開心網網站名稱。但法院同時也認為,千橡公司在其經營的社交網站中使用kaixin.com域名并提供服務,該服務類別與開心網的注冊商標核準服務類別不相同、不近似,因而并不侵犯開心網的注冊商標權,kaixin.com域名仍可繼續使用。
判決為何只不讓叫開心網卻還讓用kaixin.com域名呢?本案主審法官周曉兵接受采訪時表示,網站名稱比域名標識性更強。開心網成為知名社交網站后,網民們提到“開心網”會自然指向特定服務,“這種服務構成標識形成了一定的利益,法律需要保護。”在本案中,法院并未判定千橡公司停止使用域名(kaixin.com),是因為域名不具有一定關聯性,在目前的網絡環境下,公眾在尋找網站服務時,更容易通過尋找網站名稱而不是域名來識別網站。因此,從判決來講,千橡繼續使用kaixin.com域名經營社交網絡服務并沒有問題,但是它不能再叫開心網或者相近似的名稱。
周曉兵還表示,由于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很多網站都遇到過類似情況,這個判決將對業界起到規范和引導作用。
千橡公司則當庭表示了上訴要求。“我們認為,對新興的互聯網行業的尺度把握應嚴格一點,不應該隨意認定企業侵權行為。”其代理律師滕德京說。據他介紹,開心網的整個創意、文字內容和模式均是借鑒了國外知名交友網站Facebook。“既然大家都是抄,又何來侵權或不正當競爭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