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熱心造血干細胞捐獻者,卻在采集干細胞的過程中,因遇醫院機械故障而膽怯悔捐,這一有可能加速患者死亡的行為,引起諸多爭議。一件皆大歡喜的好事,為何以遺憾收場?
設備故障志愿者“臨陣怯戰”
今年7月20日,是捐獻者李婷婷(化名)在云南省第二人民醫院捐獻骨髓的日子。一切按計劃進行,可當采集了115毫升混懸液后,采集室內的細胞分離機突然發生故障,采集被迫停止。
當工作人員修復了分離機準備進行第二次采集時,李婷婷悔捐了。自身的膽怯、家人的反對,讓她一時情緒失控。志愿者和醫生對其進行了勸解,溝通說明捐獻不會對身體造成損害以及中途放棄捐獻可能加速受捐者死亡。可在反復猶豫后,李婷婷還是選擇了拒捐。
對此,網上評價褒貶不一。網友“鳶小沫”說:“雙方其實都有難處。捐獻者對相關知識手續不了解,當時才覺得精神有壓力、反悔,雖不可取,但也算是人之常情。”網友“姜皞Eddy”則持相反意見,“既然答應了,就應該繼續,反之,就別答應。沒有承諾,沒人會責怪,但承諾之后的反悔,應該遭到譴責!”
對于非議,李婷婷覺得很委屈:患者的命固然要緊,可誰又能保障我的安全?
而引發此次事件的“導火索”——細胞分離機,醫院方面表示由于它是電子產品,出現故障并非人為所致,屬于不可抗拒因素。但既然設備會“不可避免”出現故障,醫院有沒有事先采取應急措施,或事先告知捐獻人以免其焦慮恐懼?
半途中止或加速患者死亡
截至今年6月底,中華骨髓庫入庫志愿者數達到1292497人,捐獻造血干細胞也有2251例。此前,云南骨髓庫分庫已有39例捐獻者。
據中華骨髓庫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配型成功,志愿者在簽署《志愿者捐獻同意書》后,原則上不能反悔:“畢竟受捐者當時已經進行了化療,如果沒有及時進行干細胞移植,對于患者而言可能會加速死亡。如果真的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必須緊急動員其他志愿者,醫院也會采取相關緊急預案,盡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云南省中華骨髓庫分庫主任李愛華表示,患者在移植前要通過化療摧毀自己的造血干細胞系統,此時若捐獻者反悔,沒有供者細胞輸入患者體內,或將加速患者死亡。
記者昨天聯系了患者家屬楊先生。他告訴記者,目前患者情況不容樂觀:“自從他接受了化療后,便出血不止,目前仍留在層流病房,現在他的造血干細胞數為零,抵抗力低下,只能靠注射進口抗生素維持。”
據相關醫生介紹,若自化療后一周到半月內沒有長出細胞,其生命極可能就此走到盡頭。而現在,距離7月20日已經過去了整整12天。
捐髓事大不可輕易反悔
眼瞅著患者病情每況愈下,不少網友再次向李婷婷發起抨擊,有人甚至提出患者親屬應該把醫院及捐贈者告上法庭,以維護其生命權。對此,記者采訪了復旦大學法學院姚軍,他告訴記者,從法理學上說,這樣的起訴缺乏法律依據:“造血干細胞屬于人體組織,必須在志愿者處于完全自愿情況下捐獻,不能作為商品,雖然志愿者簽署了《志愿者捐獻同意書》,但并不適用于《合同法》。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不能據此追究其民事(包括違約與侵權)責任,僅屬于道德范疇。”
至于醫院方稱“由于受捐者與采集醫院并不直接存在醫療服務關系,采集醫院僅僅是受中華骨髓庫的協議委托進行干細胞采集”,姚軍評價說,“造血干細胞作為個人組織的一部分,捐獻者有權決定是否捐獻。即便是當她在捐獻了部分干細胞后出于擔憂自身安全健康而拒絕繼續捐贈,也是其本人的權利,不應受到過多指責。”
江蘇省人民醫院血液科主任醫師錢思軒告訴記者,20年來她主持過近200例造血干細胞捐獻,其中有10%出現過捐獻者反復的情況。在全國,有超過20%的捐獻者“悔捐”,而在國外,捐獻者出現反復的情況也很常見。雖然捐髓者只需一兩周就能恢復,對身體沒有損害,但很多人到最后還是會恐懼:“捐獻骨髓還是要三思而后行,一旦下定決心,最好不要半途而廢,否則是對患者的不負責任。”(記者 王星 實習生 余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