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日,媒體報道,上海“醫跑跑”事件的事故原因已基本查明,相關副院長被免職。然而,事件引發的思考卻正在延續。
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理
8月24日晚,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三人民醫院外科大樓3樓手術室突然起火。起火時,手術臺上的病人全身麻醉,正在接受截肢手術。病人最終身亡,死因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上海市衛生局介紹,根據現場監控錄像和多方調查,8月24日19時30分許,死者朱某因車禍被送入外科大樓3樓1號手術室接受全麻下肢截除手術。手術室內共六名醫護人員,包括兩名手術醫生、兩名麻醉醫生、兩名護士。
手術后期,21時45分許,另一名護士發現隔壁2號手術室空氣凈化器起火,即取滅火器撲救,無果,趕到2樓用座機報告醫院總機室。同時火勢蔓延至1號手術室,另一名麻醉醫生離開1號手術室呼救并告知同事用手機報警,因煙霧很大無法返回手術室。
手術室內的兩名醫生繼續縫合傷口,后因照明斷電,煙霧濃重,在查明呼吸機工作正常(一般呼吸機停電后可自主工作半小時左右)而手術床在停電狀態下無法搬動的情況下,只得撤離現場尋求救援。經醫學專家論證,此時如緊急搬離病人,去除呼吸機,采用簡易呼吸器,即“捏皮球”方式輔助病人呼吸,手術室大量有毒氣體勢必進入病人體內,會導致嚴重后果。
火災發生后,公安、消防和衛生部門立即成立火災事故調查小組。經調查認為,火災根源在于醫院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手術室等特殊區域應急預案缺失,由此造成醫務人員應急反應能力不足。為此,已免去醫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長陳愛東的職務,給予醫院院長方勇行政警告處分。
后勤安全與醫療安全同等重要
此事一經披露,立刻引起了廣泛議論。議論的焦點是,醫護人員在當時的情況下,該不該自己跑掉保命?除了自救以外,還有沒有施救手術臺上病患的可能。
關于此事,醫院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當時病人的情況不適合移動。原因有三:火災后手術室內停電,手術臺上的電子鎖定裝置難以解除;傷者做完截肢,剛剛縫合了兩三針,還處于大量出血階段,貿然解除止血帶可能會危及生命;傷者處于全麻狀態沒有自主呼吸,拔掉呼吸機很可能會窒息。在停電的狀態下,呼吸機還能維持30分鐘的工作。
然而,這樣的解釋還不足以平息輿論,許多網民質疑醫護人員醫德缺失,對他們在工作崗位上拋棄病患感到憤慨,甚至用“醫跑跑”來形容當事的六位醫護人員。
但是醫療行業人士卻有不同的看法,更指出用“醫跑跑”來形容當事者并不恰當。
在微博上,一位麻醉科醫師認為,手術室里存放著氧氣等易燃氣體,一旦出現燃爆意外,火勢會快速蔓延,傷及醫生及病人!白鳛獒t生,如果能救,一定會救;但如果5~7分鐘內,仍無法轉移病人,醫生更多考慮先自救,畢竟自己活下去,才能救更多病人。為此放棄患者自己逃生,也是無可厚非的行為!
“醫院要救死扶傷,醫院自身、患者、醫護人員的安全都是非常重要的。”復旦大學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滕五曉表示,患者的安全轉移是必須要保證的,因為家屬把病人交付給醫院,不管病有沒有看好,先遭受了其他災害,于病人于家屬都是很難接受的。
2009和2010年,聯合國國際減災日連續兩年把主題定為“讓災害遠離醫院”。聯合國國際減災戰略秘書處、世界衛生組織和世界銀行聯合發表的公報指出,各國需要對現存醫療機構的安全設施進行評估,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善。并呼吁各國和地區重視和保障醫療機構設施的安全,確保醫院在災害發生后仍能運轉。
“對于醫院來說,后勤安全和醫療安全同等重要。”滕五曉認為,患者的就醫安全是醫院需要第一位考慮的,不僅是在醫院,在其他的公共場所,公眾的安全都需要確保,這在許多法律條款中都可以找到依據。公共安全不僅是醫院的社會責任,也是常態要求。
12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