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孟集鎮男子李朋今年32歲,2010年1月在該鎮打了一針甲流疫苗,兩天后身體開始出現異常反應,血小板數量一度降為0,如今每天要靠大量藥物才能維持生命,醫生告訴他終生無法治愈。
打完疫苗后幾乎喪了命
李朋家住霍邱孟集鎮街道,原是該鎮一家幼兒園的校車駕駛員。去年1月10日,李朋送幼兒園學生集體去注射甲型H1N1流感疫苗,因從學生健康方面著想,他也注射了疫苗,醫生也把僅剩的一支為他注射了。
誰知兩天后他開始低燒不退,嗓子疼;五六天后鼻腔有血絲;七八天后牙齦開始出血;第12天,左手腕出現一塊紅斑,舌頭變紫,嘴里滿是血泡,身上大面積出血點,于是他趕緊到給他注射疫苗的醫院檢查,他的血小板數量降為55。第13天開始小便帶血,次日趕到淮北礦工總醫院治療,經檢查他體內血小板已經降為“0”了,該院診斷結果為:“血小板減少,原因待查;甲流疫苗過敏。 ”
成為“玻璃人”小伙陷絕境
李朋在淮北礦工總醫院住了19天,無錢繼續住院便回到霍邱老家。李朋說,正常人的血小板數目一般都在100至300之間,經過治療后,他才恢復至20多。目前在家每天要吃大量的激素類藥物,身體一度“胖”得面目全非,一旦出血就面臨生命危險,成了“玻璃人”。
這場變故對家庭的打擊更大,李朋是父母的獨子,年邁的父親身體不好,半年前為兒子的病離家奔走,從此老人音信全無。李朋上有年邁的母親,下有3個上學的兒女,一家人的生活全靠李朋的妻子在街上擺攤支撐。
當事醫院同意為其報銷藥費
去年3月18日,在孟集鎮司法所和街道的主持下,李朋和為其注射疫苗的霍邱縣紅十字醫院就治療問題簽了一份書面協議,醫院同意為其報銷藥費。
記者在這份協議上看到,就“李朋因注射甲流疫苗疑似過敏引起的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糾紛”,孟集鎮中心衛生院(現名霍邱縣紅十字醫院)一次性支付李朋協議簽訂之前的治療費9120元;“后期治療根據病情狀況憑正式治療醫藥票據,費用由甲方(孟集鎮中心衛生院)負責支付”。
李朋說,由于協議上醫院只給其報銷醫藥費,住院費無法報銷,這樣難以解決根本問題,為了節省開支,加之西藥副作用太大,最近幾個月來他以服用中藥為主,但就醫的中醫診所又沒有正式發票,結果連醫藥費也沒法報銷了,他每個月僅吃藥錢就需要2000多元。
醫患雙方都想申請鑒定
霍邱縣紅十字醫院院長宋銀修說,李朋在該院注射甲流疫苗后出現上述癥狀情況屬實,當初協議根據李朋自愿,可配合該院進行注射甲流疫苗過敏鑒定申請。但因李朋一直未主動要求鑒定,所以就拖了下來,李朋的病和注射甲流疫苗到底有沒有因果關系,現在還無法明確。
宋院長告訴記者,至今為止,李朋的藥費報銷一直從該院辦公經費中墊付,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該院也希望早日有個鑒定結果,這樣醫院才能給患者一個明確的交代。但霍邱縣沒有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還要按程序申請上級部門鑒定。宋院長表示,事發后該院及時向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局分管局長作了匯報,這批疫苗到他們醫院這個環節沒有出現任何儲存上的問題,三五天之內均免費注射完畢。
李朋說,當初他沒有要求鑒定,是因為他不相信衛生部門的鑒定會給出公證的結果,一個多月前,考慮到自己已經沒有能力尋找第三方鑒定,便主動將相關病例交給了宋院長,希望早日有個結果,給他和他的家人一個明確的說法。
先通過鑒定再申請法援
安徽皋陶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潔建議,李朋可以就自己的實際困難申請法律援助,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但明確責任主體必須通過鑒定。
張律師說,鑒定分為兩種情況:若疫苗本身沒有質量問題,而是當事醫院操作、消毒等原因導致,需申請醫療事故鑒定,該鑒定由當地醫療事故鑒定機構進行;若因疫苗本身的質量問題導致李朋患病,李朋可以申請省級或更高一級有資質的權威機構進行鑒定。但不管是醫療事故導致還是問題疫苗導致的結果,李朋依法都應獲得相應的賠償或補償。 (安徽商報 方榮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