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廠價為每支0.32元,醫院零售價為21.26元,中間利潤竟然高達6500%以上。一些地方常用藥品出廠價和醫院零售價之間存在巨大差價。
央視《每周質量報告》20日對高藥價進行調查。專家指出,之所以形成這么高的利潤,一個重要原因是藥品招投標的中標價定得很離譜。
此外,醫藥代表、醫藥公司、醫院、醫生利益均沾的模式是藥品招投標過程中的“潛規則”,只要這個“潛規則”不改變,藥品中標價就很難回歸到合理范圍。
央視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常用的藥品中標價比出廠價高很多。記者隨機選取20種常用藥品,結果發現這些藥品從出廠到醫院中間利潤都超過了500%。
多位醫藥行業從業人士反映,藥品的超高利潤在業內絕非個別現象。
業內人士提供了一些藥品價格目錄,涉及上百家藥廠的上萬種藥品的出廠價和醫院零售價。一些治療肺炎、胃炎和止痛的常用藥品,從出廠到醫院零售的中間利潤都超過了400%。最離譜的兩種藥利潤分別超過3400%、6500%。
后經記者調查核實,業內人士提供的上述價格基本屬實。
藥價水分產生過程
正常情況下 藥價產生過程
第一步:廠家把成本算出后報到國家發改委物價司或各地物價部門,由其根據申報成本核算及市場實際情況,確定一個“最高零售價”。
第二步:此后,由各省的衛生廳主持招標,產生一個“省級中標價”。
第三步:在“中標價”的基礎上順加15%,形成“醫院零售價”,這15%的加成,就是留給醫院的利潤。
舉例來說,如果物價部門給某款藥品定了最高零售價是15元,某省進行招標后,中標價為10元,那么該省此藥的醫院零售價為11.5元。這1.5元就是醫院的合法利潤。
“潛規則”情況下 藥價產生過程
藥品投標和定價的工作并不是由藥廠來運作的,而是由專業的醫藥代理公司負責操作。
醫藥公司會考慮藥進入醫院以后經歷的每個環節、每個科室、每個醫生需要得到多少利潤,把這個價格加上后形成招標價格。
在藥品中間利潤分配過程中,醫藥代理公司、醫院、醫生等各個環節的分配比例基本是固定的,只有抬高中標價,從而抬高中間利潤,各個環節才能從中獲得更大的利益。
醫院除賺15%的合法利潤外,還有更多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