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患方
違規停尸將受罰
通告提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擾亂醫療機構的正常診療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權益,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損壞醫療機構財產。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工作,依法嚴厲打擊侵害醫務人員、患者人身安全和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通告提出,患者在醫療機構就診,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患者及家屬應當遵守醫療機構的有關規章制度。患者在醫療機構死亡后,須按規定將遺體立即移放太平間,并及時處理。未經醫療機構允許,嚴禁將遺體停放在太平間以外的醫療機構其他場所。
對在醫療機構焚燒紙錢、擺設靈堂、擺放花圈,及倒賣醫院掛號憑證等行為,警方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責。
>>針對醫方須設統一投訴窗口
針對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通告要求嚴格執行醫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診療技術規范,切實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保障醫療安全,優化服務流程,增進醫患溝通,積極預防化解醫患矛盾。
很多“醫鬧”源于溝通不暢,通告要求醫療機構按照《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采取設立統一投訴窗口、公布投訴電話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訴,并在顯著位置公布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程序以及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等相關機構的職責、地址和聯系方式。患者及家屬應依法按程序解決醫療糾紛。
警方行動
在醫院設立警務工作室
記者昨天從北京市公安局獲悉,4月18日,市公安局召開會議,部署醫院警務工作室建設工作。在全市首批50家醫院53個院區設立警務工作室,會同醫院共同做好院內秩序維護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委員說
醫院門口設安檢防危險品
全國政協委員,宣武醫院神經外科專家凌鋒多年來不斷呼吁出臺法規,防止“醫院暴力”。
“保障醫院秩序和醫務人員的生命安全就是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啊!”凌鋒此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警方介入后,將對此類行兇者起到很大的震懾作用。據了解,此《通告》會張貼在全國各家醫院門外的顯著位置。
凌鋒稱,醫院環境的不安定,直接影響病人生命的不安全。“我們做這項工作,并非單純地保護醫生護士的安全,最重要的是保護廣大患者的安全和就醫權益,因為患者們到醫院是來尋求治療的”。
據介紹,中華醫院管理學會曾對全國270家各級醫院進行了專項調查,據統計,全國有73.33%的醫院出現過病人及其家屬用暴力毆打、威脅、辱罵醫務人員;59.63%的醫院發生過因病人對治療結果不滿意,擾亂醫院正常診療秩序、威脅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事件;76.67%的醫院發生過患者及其家屬在診療結束后拒絕出院,且不交納住院費用;61.48%的醫院發生過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屬在院內擺設花圈、燒紙、設置靈堂等。一些地區還發生過患者殺害醫生的惡性事件。
凌鋒建議,目前,立竿見影防范惡性事件發生的辦法是,各醫院在入口處設立安檢設備,刀具、棍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均不得入內。
醫院說
醫院應按照公共場所防范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院長王杉表示,此前,醫院內出現尋釁滋事、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等行為時,僅僅是由醫院保衛處人員解決,但其無執法權和處罰權,不僅難以對相關行為進行制止,也缺少一定威懾作用。此次兩部委發文提出,在醫療機構內焚燒紙錢、擺設靈堂、擺放花圈等行為,將由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是“法制上的進步”。
王杉稱,《通告》表明保護醫療機構正常診療秩序已得到國家高度重視,但要從根本上維護診療秩序,保護醫護人員和就診者的生命安全,需將醫院的屬性由目前的事業單位轉變為公共場所,“人民醫院一天有2萬多的人流,一年就是三四百萬,醫院具有公共場所的所有特征,但醫院內卻是治安防范的空白區域”。王杉認為,如果像酒吧、歌廳等公共場所一樣,進行公共秩序的防范化管理,就能真正起到杜絕不良事件發生的作用。
王杉還建議,醫療事故的處置流程應該進一步明確和規范,方便患者維權的同時,也能減少其和醫院發生的“糾紛”。王杉推薦“天津模式”,他說,天津以市長令方式規定,任何醫療機構和院長不得受理索賠額在1萬元以上的醫療糾紛,此類糾紛如經過專業部門不能成功調解,那么醫院將根據法院判決采取措施,“一旦有院長私了,就會被撤職”,標準化的醫療糾紛處理途徑暢通了,醫院的違法違規行為自然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