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訊 (記者謝綺珊)針對乳品三聚氰胺的限量標準問題,昨天,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強調,我國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規定與國際食品法典的標準規定是一致的,不存在我國的標準比國際上的標準要寬泛多少倍的問題。
他同時透露,這次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規定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三聚氰胺限量以后,衛生部將組織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審批委員會進一步進行研究,提出跟進的意見。
翻譯錯誤導致誤讀
鄧海華表示,出現這樣的誤讀,是由于首先報道的媒體對于世界衛生組織提供的稿件出現了翻譯上的錯誤,導致了大家的誤讀。本次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審議通過的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三聚氰胺的限量0.15毫克/公斤,是對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制定工作的一個延續,而不是對原有標準的更改,是進一步明確了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規定。
“我請教了有關專家,嬰兒配方食品是一個專有名詞,是專門有標準來規定的,國標號是GB10765-2010。嬰兒配方食品是僅僅適用于0~12個月齡嬰兒的食品,分為粉狀和液態產品兩種,在我國目前幾乎沒有液態嬰兒配方食品。”
僅一成人常鍛煉
鄧海華表示,從2010年開始,衛生部在兒童的先天性心臟病、兒童白血病方面率先開始了重大疾病保障試點工作,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衛生部將保障的范圍從兒童的“兩病”提高到“八個病”,2012年將在八個病的基礎上擴大到二十個病。
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副局長孔靈芝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我國確診的慢性病患者已超過2.6億人,因慢性病死亡占我國居民總死亡的構成已上升至85%。
據介紹,80%的家庭人均食鹽和食用油攝入量超標,18歲以上成人經常參加身體鍛煉的比例不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