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條關于“‘優卡丹’、‘好娃娃’等小兒氨酚烷胺顆粒,1歲以下兒童禁用,服用會損害兒童肝腎”的微博傳播廣泛,引起家長的疑問。曾代言該品牌的宋丹丹通過微博向公眾道歉,表示今后不再代言任何藥品類廣告。

“家有兒女,常備優卡丹。”由宋丹丹代言的優卡丹兒童感冒藥,電視廣告做得火,可謂家喻戶曉。然而,近日有微博稱,優卡丹和好娃娃小兒氨酚烷胺顆粒,被證明對兒童有肝腎毒性,“一歲內禁服,六歲內慎服”。1月26日,優卡丹官方微博回應,已修改產品說明書,一歲以下嬰幼兒應禁食優卡丹,而禁食原因非“肝腎毒性”。
微博爆料優卡丹或損兒童肝腎
“優卡丹和好娃娃小兒氨酚烷胺顆粒,已經被充分證明了對兒童有肝腎毒性,一歲內禁服,六歲內慎服。但是為什么媒體還在播出他們的廣告,藥店也可以無阻礙購買。各位大V幫忙轉發吧,讓媒體撤除這種殘害兒童的廣告吧!”近日,網友“那時花開的秋天1986”通過微博反映,藥店可以毫無阻礙地買到小兒氨酚烷胺顆粒,擔心該藥含有對兒童肝腎有毒的成分。
網友“那時花開的秋天1986”認證署名,是北京市豐臺區長辛店醫院兒科醫生孟維瀚。他在轉發上述微博的同時,還@了宋丹丹、文章、姚晨等名人。此微博一出,即引來轉發無數,轉發者中不乏微博認證為醫生的網友。
網友“翟醫師”表示,基于復方感冒藥里的某些成分,例如偽麻黃堿對小于6歲、特別是2歲以下孩子的安全性的擔憂,西方國家近幾年強調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不要用復方感冒藥來治療感冒和咳嗽,盡量用單一成分的藥物。
有家長擔憂地表示,“兒子的幼兒園好像還發過這種"優卡丹"的試用裝,讓我們家長帶回去給孩子用用看,看著每天電視中播放的廣告,還以為是什么好東西呢。”
那么,微博爆料中所說的“1歲內禁服”是否屬實?據記者查詢,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2年5月16日發布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修訂含鹽酸金剛烷胺的非處方藥說明書》中,確已對含鹽酸金剛烷胺非處方藥兒童用藥說明書內容做了修改:對于僅用于兒童的氨金黃敏顆粒、小兒氨酚烷胺顆粒、小兒復方氨酚烷胺片,刪除了注意事項中“1歲以下兒童應在指導下使用”,在禁忌項中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數據,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禁用本品。”其中,包括“優卡丹”、“好娃娃”等品牌。
已修改藥品說明書
廠家回應
優卡丹,通用名為小兒氨酚烷胺顆粒,是仁和藥業旗下的“明星兒童藥”。百度百科里的描述為:優卡丹品牌誕生于2002年,上市10年來,已幫助億萬寶寶遠離感冒的困擾,目前已成為中國銷量領先的,使用人數最多的明星兒童感冒藥,年銷售達8億袋。
然而,正是這一款“明星兒童藥”,卻被爆或有損兒童肝腎。這讓優卡丹遭到各方質疑。1月26日,仁和藥業發布聲明:“1至12歲兒童依據說明書可放心使用,不會對肝腎功能造成損害,1歲以下嬰幼兒禁服”。
聲明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2年5月17日通知,1歲以下嬰幼兒禁用小兒氨酚烷胺顆粒的原因是因為“缺乏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依據”,并非因“肝腎毒性”。國家食藥監局通知后,仁和藥業立即對優卡丹說明書進行了修改,刪除了【注意事項】中“1歲以下兒童在指導下使用”,在【禁忌】項中增加了“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禁用本品”。
聲明還稱,修改說明書是應國家藥監局規范藥品使用范圍要求的一項有效措施,并非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說明書修改后,公司已經派出大量專業人員向公司銷售合作單位進行了通報說明,并要求他們配合向下一級經銷商、終端藥品零售店及相關醫療機構進行通報說明。“在修改說明書之前已流通到市場的產品,在保質期內也可正常銷售”。
“我們希望借助微博平臺對所有正在給孩子使用優卡丹的父母說,1歲以下的寶寶如果生病建議到醫院就診,優卡丹是適用于1-12歲孩子的兒童感冒藥,再次愿所有的孩子都健康快樂的成長!”優卡丹官方微博稱。
而“家有兒女,常備優卡丹”,一句耳熟能詳的廣告語,卻讓宋丹丹深陷“代言門”。1月25日晚,宋丹丹微博稱:“驚聞我代言的優卡丹對兒童健康有害,當初接此藥物廣告,我及經紀公司的態度都慎之又慎,因此對廠家及藥監部門的審批作了詳盡的審查。假如今天網上爆料屬實,我將誠懇地通過媒體站出來道歉。”
宋丹丹還“發誓”,“由于個人無法確切了解及掌握藥品質量,今后無論是否有藥監部門的審批資格,我都將不會再代言任何藥品類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