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云南省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刺五加”致人死亡案的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經過調解,被告賠償7戶受害人392萬多元,原告對民事部分撤訴。昨日上午,“刺五加”致人死亡案的被害人及其家屬、代理人來到云南省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在法官的主持下,就原、被告前期達成的調解協議以及相關事宜進行最后的協商和溝通。經過紅河州中院法官們3個多小時的主持協商,當事人最終達成協議,由被告方黑龍江完達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紅河州第四人民醫院、廣東湛江中興藥業有限公司共同賠償7戶受害者人民幣3924367.06元,各方承擔的款項分別于2009年12月31日前匯入紅河中院賬戶。據悉,被告方的賠償款已于昨日由紅河中院全額兌付受害人,本案的刑事部分正在審理過程中。
據介紹,2008年10月6日,云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云南省紅河州第四人民醫院多名患者使用黑龍江完達山制藥廠生產的刺五加注射液之后出現嚴重不良反應,其中3例死亡。次日,衛生部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緊急通知,暫停銷售、使用該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