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單位應先行墊付醫藥費。安監、公安、人力資源和社保、工會等部門將參與事故調查,并邀請檢察院參與。
記者昨天從市法制辦獲悉,市政府近日公布《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辦法》3月1日起施行。
為保證傷者得到及時救治,《辦法》明確,事故發生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 及時將傷者送往醫療機構救治,先行墊付醫療費用。
在事故調查方面,《辦法》規定,事故調查組由有關政府、安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并依法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
法制辦相關人士表示,人力資源和社保單位及工會的參與有利于維護職工權益,檢察院參與主要是調查事故背后有無瀆職等行為。
《辦法》規定,隱瞞不報、謊報、拖延不報和破壞事故現場,導致事故原因和責任無法查明的,認定為該單位的責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