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飛速發展,許多家庭都擁有了自己的私家車,如何讓愛車加上放心油,已成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話題,但許多消費者都陷入了一些加油誤區。
案例一
某位消費者汽車油箱的額定容積標明是50升,在油量報警燈亮起后,前往加油站示意加油員將油箱加滿,加油機最終顯示加了52升油。該消費者以此斷定加油機計量不準,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計量所檢定人員出動標準金屬量器組對被投訴加油站加油槍進行現場計量檢定后,發現加油機計量是準確的。這是什么原因呢?
原來,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汽車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的規定,“汽車燃油箱的額定容積應控制在燃油箱最大容量的95%”,即油箱的實際容量至少應比其額定容積大5%。
也就是說標明額定50升的油箱,其實際容量最少可以達到53升,這是因為燃油有熱脹冷縮的特性,為保護行車安全,在汽車加油加到額定容積后,油箱內必須留下一定的空間以應對燃油的熱脹。其實各類汽車油箱的實際容積比額定容積至少大5%~10%,有的大了30%之多。
我們曾做過實驗,額定50升的油箱,將油箱完全清空后可以加進56升燃油。因此,不能將額定容量誤解為最大實際容量。此外,汽車油箱只是個容器,不是計量器具,其實際容量會在不同環境條件下發生變化。因此根據油箱的額定容積來判斷加油機的計量是否準確,是不科學的。
案例二
某消費者投訴稱在油量指示裝置剩最后一小格時前往加油站加油,定量加油200元,加油完成后發現油量指示裝置顯示油沒有加滿,以前加200元油量指示裝置都會顯示油量滿格,據此認為加油站計量不準,進行投訴。
計量部門進行現場檢定后發現加油機計量合格,這是為什么呢?其實,消費者根據汽車儀表盤上的油表判斷油箱的存油量,并由此認為加油機的計量不準,這也是種認識誤區。汽車油量表是汽車儀表盤上的一個指示標志,只能起到指明和警示的作用。它其實是個傳感器,如電容式傳感器、電子式傳感器等,不同傳感器的工作原理也不同。
油量傳感器是利用油進入容器后引起傳感器殼體和感應電極之間電容量的變化,并將此變化轉變為電流變化而檢測油在容器內高度的零件。另外還有采用油浮子的結構,浮子可以浮在油層的表面,油的多少決定了浮子的高低,另一端電位器會隨著油位的高低到達不同電位,并將油箱內油的液面高度轉化為電信號,使油量表有相應的指示。
油量指示裝置其實是在油量到達設定位置后給予車輛駕駛員及時加油的一種警示信號,其出廠設定值以及駕駛運行的不同工況條件與路面條件決定了與實際的行駛里程或剩余油量無絕對準確的相關性。加之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剎車、路面減速帶、轉向傾斜、上下坡等都會造成液面晃動,浮子相應晃動對油量表的指示影響很大。這就決定了油量表指示準確度較低的特性,因此不能作為準確計量油箱存油量的依據。
案例三
有非常多的消費者向市場監管局投訴稱,上一次加了100元錢的油,跑了160公里,這次加了100元錢的油,只跑了150公里,這加油機肯定有問題。
其實這種比較也是不科學的。因為車況路況的好壞、車輛負載多少、油品價格是否調整、油品質量優劣、行駛速度快慢、天氣狀況、交通堵塞、油路滲透、油路積碳是否過多等因素都會影響汽車耗油量,因此也不能僅通過把加油數量、金額、行駛公里數同以往相比較來判斷加油量是否準確。
計量檢定人員每6個月都會根據《燃油加油機檢定規程》的規定,對一機兩器三表中的加油機進行重點監管和計量檢定,檢定率確保100%,檢定合格率也會確保是100%,所以各位消費者請放心消費。
但是,在給自己的愛車加油時可千萬不要把油箱加得滿滿的,要小心熱脹冷縮。
原標題:《注意!加油站計量投訴的誤區》
編輯:胡宇薇
校對:文春燕
來源:湖南省計量檢測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