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下班回家順道買菜出意外應為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明確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工傷的四種情形。根據規定,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或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都可認定為工傷。
2、2010年9月后注冊私家車6年免檢
根據《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進行6年免檢。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間的,免檢1次;注冊登記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之后的車輛,免檢2次;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執行原檢驗規定。
3、新能源汽車將免征車輛購置稅
根據《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9月1日起對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包括進口)的純電動以及符合條件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三類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購置稅的市場價格下降幅度約為10%左右。
4、高校理事不得以捐資獲取點招名額
教育部公布《普通高等學校理事會規程(試行)》,規定高校理事會理事、名譽理事應當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在相關行業、領域具有廣泛影響,且不得以參加理事會及相關活動獲得薪酬或其他物質利益,也不得借職務便利獲得不當利益,特別是在招生、學位授予等方面獲得的不當利益。
5、碩士補助提高至最低6000元/年,博士10000元/年
根據《關于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現有研究生普通獎學金將被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博士為每生每年補助12000元,碩士為每生每年6000元。地方高校由各省、市相關部門確定,中央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標準進行分擔。
6、兒童安全座椅將進行強制性產品認證
國家認監委修訂更新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今年9月1日起將兒童安全座椅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自明年9月1日起,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兒童安全座椅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7、貨車必須安裝ABS系統
根據工信部等部門規定,自9月1日起開始,對新生產車輛實施危險品貨物運輸車和半掛牽引車、總質量大于等于12噸的貨車和專項作業車及總質量大于10噸的掛車應安裝ABS防抱死制動裝置。
8、禁止地方政府以土地換項目
國土資源部發布《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規定,各地禁止以土地換項目、先征后返、補貼、獎勵等形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價款。
9、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范圍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決定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對從啟運地啟運報關出口,并由符合條件的運輸企業承運,從水路轉關直航運輸經上海洋山保稅港區離境的集裝箱貨物,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
10、武漢:闖紅燈即罰200元
根據《武漢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對于闖紅燈,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和加塞這四類交通違法行為,將按上限罰款200元。駕駛員駕照扣滿12分后,駕駛員可不進行課堂學習,選擇上路義務維護秩序兩日再進行考試。
11、北京:特困人員由政府管吃住零花錢
根據《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員供養辦法》,北京城市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認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的老年人、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等城市特困人將由政府提供居住、養老、看病、上學等保障,且每月要給零花錢。
12、江西:不符國標的校車一律禁運
根據《江西省校車安全管理規定》,9月1日起,全省接送小學生、幼兒的校車必須使用按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專用校車。不符合專用校車標準的校車,一律不得通過機動車查驗,不得核發檢驗合格標志,一律禁止運載小學生和幼兒。
13、中山:“黃標車”將全市限行
自2014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時限制未持綠色環保標志汽車(含外地牌照汽車)在中山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通行(高速公路除外),對違反規定進入限行區域通行的汽車,將按相關規定,予以罰款200元,記3分。
14、上海:無牌電動車禁上路
9月1日起,上海交警部門將不再辦理非標電動自行車上牌業務;無牌、外地號牌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行駛。無牌電動車、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對其處于50-2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