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在河北省大廠回族自治縣人民醫院,患者在藥房窗口取藥。從6月1日起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將被取消。
今年6月1日起,我國將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今后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昨天,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衛計委、人社部等七部門聯合發出《關于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藥品價格改革后,絕大部分藥品市場交易價格不會上漲。
□新政
多數藥品將無最高零售限價
據了解,當前我國市場流通的藥品大約8000多種,其中常年流通的2000多種。此前,納入政府定價管理的藥品包括醫保目錄內的藥品和醫保目錄外的少數特殊藥品,共計2000種左右。
《通知》明確,除麻醉藥品以及包括嗎啡和美沙酮等在內的第一類精神藥品外,暫時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外,對其他藥品政府定價均予以取消,不再實行最高零售限價管理,按照分類管理原則,通過不同的方式由市場形成價格。
其中,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通過制定醫保支付標準探索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通過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形成價格;醫保目錄外的血液制品、國家統一采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和避孕藥具,通過招標采購或談判形成價格。
其他原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藥品,繼續由生產經營者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定價格。
□處罰
價格違法將列入誠信記錄
國家發改委同時表示,將加大對藥品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于借藥品價格改革之機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特別是哄抬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藥價格等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件,要依法從嚴處罰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有效震懾違法經營者。
同時,建立信用獎懲機制,把藥品價格違法行為列入價格誠信記錄,其中涉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嚴重違法行為,要根據相關規定列入藥品集中采購不良記錄,建議有關部門依法取消相關企業產品入圍資格,兩年內不接受該企業任何產品集中采購申請。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健全藥品價格監測體系,探索建立跨部門統一的藥品價格和市場交易信息平臺,加快與醫療衛生、醫療保障、藥品監管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完善藥品價格和交易數據采集報告制度,掌握藥品真實交易價格數據,形成監測監管合力。
□釋疑
取消定價不代表政府撒手不管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之所以在此時進行藥品價格改革,主要是由于藥品價格管理面臨的體制機制環境已發生變化,最高零售限價管理方式存在明顯不適應形勢變化的地方,如不能及時反映和引導市場供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存在功能重疊、對藥品實際交易價格的拉低作用越來越弱等。
“從國外情況看,絕大部分國家對藥品價格都進行不同方式的管理。不直接限制市場交易價格,通過強化醫保、采購和價格行為等綜合監管,引導藥品市場價格合理形成,這種方式已經逐漸成為主流。”上述負責人表示,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并不是放棄政府對藥價的監管。有關部門將充分借鑒國際經驗,采取綜合監管措施,保證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追問
1 藥品價格今后會大幅上漲嗎?
尤卓爾是天津藥業集團開發的首仿藥,剛上市時每支17元左右。但隨著越來越多廠家開始生產,價格不斷降低。
“最近一次政府采購把價格壓到最高時期的一半。如果不接受這個價格,只能在零售藥店賣,但失去了公立醫院這一主渠道,藥店銷售也會受影響;如果接受這一價格,意味著藥店零售價格也要下調,沒有患者會到藥店買比公立醫院貴的藥。”該集團董事長李靜說。
李靜認為,制藥企業若想充分享受藥價改革的紅利,只能靠加強研發。“取消政府限價后,對于競爭充分的藥品,企業盈利空間會進一步壓縮;只有專利藥和獨家藥,企業才可能有更多議價空間。”
中國藥科大學醫藥價格研究所所長常峰說,從現有制度設計看,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后,競爭充分的藥品不具備價格大幅上漲的條件,而對于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將面對藥品價格談判機制的約束。即使部分藥品由于競爭狀況、原材料成本、市場供求等原因發生不合理價格上漲,也會被另一道屏障——價格行為監管機制所控制。
天津市正探索醫保付費總額控制。泰達國際心血管醫院副院長劉亞平說,在總額預付控制下,藥價占醫院成本的比例越低,醫院越有空間優化醫療服務,主觀上也愿意把藥價壓下來。
“由于有招標采購機制的約束,醫院銷售的藥品價格能保持穩定,但不排除部分藥品價格因成本、市場供求變化等因素會有所變動。”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說,總體上看,由于有招標采購和醫保控費機制的綜合制約,加之對市場交易價格監測監管工作的強化,將正面引導市場價格秩序,因此絕大部分藥品市場交易價格不會上漲。
2 取消限價后政府怎么管理?
我國有4000多家藥品生產企業,1萬多家藥品批發企業,一些藥品有多達數百家企業生產。
從國際上看,在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相對成熟統一的國家和地區,不直接限制市場交易價格,通過強化醫保、采購和價格行為等綜合監管逐漸成為主流。
根據方案,對于2000多種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通過制定醫保支付標準管理;對于200多種專利藥品和獨家生產藥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形成價格;對于醫保目錄外的血液制品、國家統一采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和避孕藥具,通過招標采購或談判形成價格。
方案從完善藥品采購機制、強化醫保控費作用、強化醫療行為監管、強化價格行為監管等四方面明確了在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后,政府如何發揮監管作用。同時強調,要加強對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的全過程監管,切實保障藥品質量和用藥安全。
“此次價格改革為科學合理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做好了頂層設計,政府的角色將轉變為藥品市場競爭秩序和合理價格形成機制的維護者。”常峰說,但能否實現改革目標,實現多方共贏,還要取決于各項政策的銜接、細化和落實。
據了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預計于9月底前出臺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制定規則。今年年初,我國已印發《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
3 能否破除“以藥養醫”?
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部分,藥價改革能否推動破除“以藥養醫”弊端,減輕患者不合理的醫藥費用負擔?
北大醫學部藥學院教授史錄文認為,一方面,藥價放開能一定程度上減少惡性招標“唯低價是取”的弊端,緩解一些低價藥的市場供應短缺狀況;另一方面,通過藥品采購機制的完善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發揮醫療機構合理用藥、合理診療的內在激勵作用,有可能促使藥品市場“良幣驅逐劣幣”,將質量差、價格虛高的藥品剔除出市場。
事實上,為了不讓低價藥“一藥難求”,去年發改委已放開700多種低價藥政府限價。濟南市歷下區和平路社區居民李偉民說,他現在開藥比以前便宜了40多塊錢,“以前每瓶9.2元的羅通片常買不到,只能用50多塊錢一瓶的氨酚羥考酮。”
“藥品價格是天秤的兩端,一端是患者的利益,一端是產業的利益。”中國藥科大學醫藥價格研究所所長常峰說,在保證患者對于藥品可及性的同時鼓勵藥品企業的生產、創新研發積極性,是藥價改革的重要議題,也是醫藥體制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
中歐國際工商學院教授蔡江南說,此項改革一個重要意義是逐漸讓醫保發揮更大作用。“由于醫療服務價格過低,促使醫院以過度檢查、‘以藥養醫’等方式補償。長遠看,藥品價格放開后,醫療服務價格也會有所調整,這有利于理順醫藥價格機制,對于破除‘以藥養醫’有積極作用。”
史錄文說,藥品從生產上市、進入醫保報銷體系,到醫院處方使用,各個環節都要進行制度設計。“真正破除‘以藥養醫’怪圈,推動醫藥行業健康發展,還需要公立醫院改革、醫保體系完善等各項措施協同推進。”
□快評
政府定價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醫療腐敗
“這次改革是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的頂層設計,由原來的政府‘單只手’管制藥品價格轉變為更好地發揮政府、市場‘兩只手’作用,相關政府部門的角色將轉變為藥品市場競爭秩序和合理價格形成機制的維護者。”中國藥科大學醫藥價格研究所所長常峰說。
長期以來,我國對藥品價格實施政府定價。在市場發育尚不成熟的特殊歷史時期,政府定價對抑制藥品價格過快上漲的確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藥品市場快速發展,政府定價弊端日益凸顯,甚至出現政府管控越多,某些藥品價格越高的奇怪現象,一定程度上甚至助長了醫療腐敗,讓百姓嘖有煩言。
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更好地發揮市場對于藥品價格的決定作用,是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方向。相關部門繼去年對一些低價藥放開管制之后,此次取消絕大部分藥品的政府定價,并強調從完善藥品采購機制、強化醫保控費作用、強化醫療行為和價格行為監管等方面綜合施策。如此“放管結合”,將努力避免絕大部分藥品價格“一放就亂”,確保群眾負擔不增加,從而使群眾切實享受到改革的紅利。
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構建起以市場為主導的價格形成機制,任務艱巨而繁重。未來政府對醫藥費用和價格行為的監管,也將涉及衛生、醫保、質檢及發展改革等多個部門,只有讓各個環節更加協調,使政策能夠更加細化完善,才能持續推動醫改落到實處,切實還惠于民。
>>背景
自2000年以來,我國一直對醫保目錄內藥品和目錄外特殊藥品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即最高零售限價管理。但隨著藥品市場的快速發展,市場化競爭越來越充分,政府定價的弊端也逐漸顯現。
有關部門近年來也在醞釀變革。去年下半年,《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經過國家發改委系統內部多輪討論通過后,開始在全國8家醫藥行業協會內征求意見。
今年全國兩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5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不失時機加快價格改革,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大幅縮減政府定價種類和項目,具備競爭條件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原則上都要放開,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
隨著此次通知的下發,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取消后,也必將讓藥品市場迎來更加充分的競爭和市場化。
藥價改革
哪些藥品還要政府定價
麻醉、第一類精神藥品(嗎啡和美沙酮等)
通過哪些方式市場定價
1.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通過制定醫保支付標準探索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2.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通過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形成價格
3.醫保目錄外的血液制品、國家統一采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和避孕藥具:通過招標采購或談判形成價格
4.其他原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藥品,繼續由生產經營者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定價格
價格專項檢查具體內容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取消藥品政府定價后,各有關部門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規范藥品市場價格行為,確保市場基本平穩。昨天,國家發改委還同步下發《關于加強藥品市場價格行為監管的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為期半年的藥品價格專項檢查。
檢查對象: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血站、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等單位
檢查重點:競爭不充分藥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藥價格
檢查內容:上述單位是否存在借藥品價格改革之機實施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相關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包括:
1.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擾亂市場秩序
2.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3.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藥品
4.虛構原價、虛假標價、先提價再打折、誤導性價格標示、隱瞞價格附加條件等價格欺詐行為
5.集中采購入圍藥品擅自漲價或者變相漲價
6.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和改革試點公立醫院不按規定執行藥品零差率政策的行為
7.公立醫療機構銷售藥品不按照規定執行藥品加價率政策
8.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及醫療機構不按規定執行低價藥價格管理政策,突破低價藥日均費用標準
9.政府定價藥品突破最高零售價格銷售的行為
10.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與收費公示制度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