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交通委發布的《北京市鼓勵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明確提出不鼓勵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發展,引發社會各界熱議。在9月21日交通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針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的提問,交通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表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車主要是從多重安全因素考慮,包括很多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標,騎行中易引發交通事故,以及電池如果處理不到位還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等。
吳春耕表示,上述意見發布前經過了反復的征求意見和論證分析,具體而來說有以下幾點::一是車輛普遍超標,市場上投放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普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要求。二是容易發生交通事故,騎行人不固定,且多數未經過專門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駕駛培訓,加上電動自行車自重大、速度快,發生事故會帶來較大傷害和損失。三是火災安全隱患突出,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存取點充電、消防等配套設施建設不到位,充電過程和露天停放影響電池安全,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四是車輛運行安全風險高,如車輛保養維護管理不及時、不到位,極易出現隱患車輛上路行駛。五是電池污染問題嚴重,主要使用鉛酸蓄電池等,大量廢舊電池被隨意拆解,嚴重影響環境等。
吳春耕表示,綜合考慮,交通部目前不鼓勵發展電動自行車,但是會配合公安部等部門,審慎監管,并充分聽取各部門意見,依法依規加強監管,保護騎車人安全。
對于不少地方出現的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問題,吳春耕表示,交通部多次呼吁,要堅持多方共治原則,發揮好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社會公眾的合力。目前,一些城市在積極探索電子圍欄等管理,取得了一些經驗,交通部在密切關注、跟蹤,對好的經驗將適時進行總結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