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如何組織評估生產者消除缺陷的效果?
對召回實施效果進行評估是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實現缺陷汽車產品召回過程監督的重要環節。其組織工作的要求是:
(1)建立評價指標體系。
重點評估兩個方面:“召回完成比例”和“消除缺陷措施的有效性”。
――“召回完成比例”是用已經召回的車輛數量除以總召回數量所得到的百分比;
――“消除缺陷措施的有效性”主要是要看維修措施是否能夠徹底修復故障,消除安全隱患,不能僅僅是暫時解決問題或掩蓋問題,更不能因為召回維修給車輛帶來其他問題甚至貶值。
(2)建立評估組織。
組織無利害關系的專家參與評估工作。
――“與生產者無利害關系”主要是指:不是生產者的股東或雇員;不是與生產者有共同利益或者競爭關系企業的雇員;與生產者無合同關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