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牛代表稱要將問題牛奶以及病歷單、藥費單等證據拿回公司,向上級反映情況,盡快做出賠償;而這一等,就是3年多。
忙碌的時候尤感時光飛逝,3年說長不長,說短卻也并不算短。但是,幾瓶問題牛奶導致上小學二年級的孩子嘔吐及腹瀉,早該有個合理的解釋和相應的補償,卻始終得不到回應。
這3年,對于詹女士一家人來說,顯得真是有些漫長。
保質期內的問題牛奶
2007年3月18日,深圳的詹女士在人人樂商場為家人購買了生產日期為同年一月份,保質期為6個月的紙盒蒙牛純牛奶。
為了能夠充分補充營養,詹女士每天都會給上小學二年級的女兒帶上一盒牛奶,在此期間詹女士的父母卻在喝過牛奶的第二天開始腹瀉,以為是之前回老家水土不服造成,起先并未太在意。然而當女兒也出現嘔吐及腹瀉現象時,全家人的注意力開始轉移到每天都喝的蒙牛純牛奶上。
詹女士的丈夫拆開一盒未喝過的牛奶,牛奶出現混凝現象,明顯是牛奶已經變質,詹女士一家人目瞪口呆。
詹女士說:“牛奶分明沒過保質期,竟出現這樣的問題,我們喝過也罷,可是女兒還那么小,這變質的牛奶萬一給女兒留下什么后遺癥,真的不敢想象。”
為女兒治病花費了近2000元,詹女士并未覺得心疼,令她不安的是女兒身體不要有什么差錯,蒙牛廠家作為行業內的龍頭企業竟然有還差3個月才會過保質期的產品提前變質,這令詹女士最為痛心。
順利進行的協商竟是騙局
詹女士先后找了人人樂商場以及蒙牛公司,“雙方像踢皮球一樣把消費者踢來踢去,沒人愿意為此事負責任。”無奈下,詹女士只好請律師發函使此事有個合理的解釋以及相應的賠償。得到的回復態度滿是藐視,這令詹女士更為氣憤。
終于,在詹女士三番五次打電話聲中盼來了蒙牛代表以及人人樂商場主管人員的到訪。經人人樂主管拆開未喝過的牛奶,確定牛奶變質,責任明確,鑒定結果蒙牛代表表示同意,并承認責任歸蒙牛公司所有。協調得比較順利,詹女士多日的愁緒也終于有所緩解。蒙牛代表稱要將問題牛奶以及病歷單、藥費單等證據拿回公司,向上級反映情況,盡快做出賠償,詹女士對此表示同意。但此后至今已有3年多,問題依然未能得到解決。
期間,蒙牛每次接到詹女士電話也都沒有解決的意思,而在此期間,蒙牛當初派出的代表,起初被認定非公司員工,而后又被告知員工已離職。蒙牛稱要解決的話拿證據解決,詹女士唯有嘆息當初對蒙牛代表的信任,如今證據全然不在自己手上,上法庭也要講究個證據,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蒙牛兩箱牛奶“表愛心”
詹女士稱,2010年11月24日在本刊投訴后,經本刊投訴辦介入,蒙牛稱愿送兩箱牛奶上門表示愛心慰問,但不代表蒙牛對此有責任,如果不同意此事將繼續被擱置。
幾盒牛奶致使女兒嘔吐腹瀉,得到的補償竟是兩箱牛奶,而且是時隔3年后給出的解決方案,不論是誰聽到這樣的答復都不會滿意。
本刊聯系到受理詹女士案件的李律師,被告知這件事由蒙牛的一位差先生在處理,并將對方電話告訴了本刊,當本刊告知差先生去電目的后,差先生便拒絕再接電話。
本刊撥打蒙牛總部投訴電話,說明事件原委后,電話轉至本刊所在地蒙牛駐北京投訴部門,工作人員稱,此類事件需要有具體證明才能出具解決方案。
由于投訴人詹女士在深圳,本刊要求將電話轉回總部再次進行投訴后,一天內多次撥打終于得到深圳售后的回電,王姓主管稱對此事件蒙牛并沒有任何責任,首先病歷并非醫療證明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病歷中所提到的是鐵中毒不是牛奶中毒導致詹女士女兒嘔吐腹瀉;第三點是牛奶在保質期內出現問題也可能是因為陽光暴曬,下雨被淋過所導致。王姓主管稱,蒙牛的牛奶做了這么多年,從不存在質量問題。
誰是誰非
蒙牛起初是認定到詹女士家中協商的代表并非蒙牛職工,之后又說員工已離職。
近日王姓主管又利用證據的不足來證明蒙牛并沒有責任,而恰巧是這一點說明了當初到詹女士家的代表是蒙牛的員工。詹女士近日找到了人人樂主管,聽說事情過了這么久都還未能給予解決時,主管人員稱:“當時責任明確,過了這么久都不予解決,怎么能這么做呢!”語氣不禁有些氣憤。
詹女士的代理律師李先生稱:如果蒙牛一直不愿對此事承擔責任,我們會盡快通過法律途徑為詹女士討回說法。
商家經營的意義是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方便生活。尤其是乳制品業,不苛求每一滴牛奶都是營養卻也不該承擔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