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北京市京德律師事務所劉愛明律師
劉愛明,先后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和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現任北京市京德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當代法學名家律師團成員,中國勞動爭議網聯盟律師。
生產者和經營者處于壟斷地位,消費者別無選擇,面對很多必須消費的項目,即使受氣也只能忍著。另外,當發生霸王條款糾紛的時候,商家并沒有受到有效的處罰。
相信很多消費者對“最終解釋權”這幾個字都不陌生,在平時的消費生活中,如辦理的美容卡、健身卡、優惠卡、代金券以及各種各樣的會員卡等,仔細看看卡面的須知部分,十有八九都會印有“本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之類的字樣。
此外,在通訊、供水、供電、銀行、保險、房產等一些行業中,“最終解釋權”的字樣也屢見不鮮。在發生消費糾紛的時候商家往往憑借其“最終解釋權”讓消費者受盡麻煩而依然維權無果,給消費者帶來無盡的煩惱。北京市京德律師事務所的劉愛明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這些都是霸王條款惹的禍。
霸王條款是隨著格式合同的出現而出現的,是隨著中國特色市場經濟的發展而來。從一開始消費者就跟它作了艱苦卓絕的斗爭,近年來公眾越來越認識到霸王條款的危害,每年3·15的時候中消協和各大媒體都對霸王條款進行炮轟,但是收效甚微,很多霸王條款依然霸氣十足,難于得到清除。究其原因,劉律師認為,首先是生產者和經營者處于壟斷地位,消費者別無選擇,面對很多必須消費的項目,即使受氣也只能忍著。其次,政府相關部門監管不力,當發生霸王條款糾紛的時候,商家并沒有受到有效的處罰。
那么消費者在面對霸王條款的時候該怎么樣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劉律師認為,除了可以通過消協進行調解和在媒體上曝光之外,還可以通過工商行政部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處進行維權,要求對設置霸王條款的商家進行處罰,維護自己的利益。
此外,如果這幾步都沒有結果的話,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了,但是起訴是一件復雜而麻煩的事,成本也不低。現在消費者的維權意識雖然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一般來說還是不太愿意通過打官司來維權。
為此,劉律師表示,維權的時候律師的介入并不表示一定要起訴,很多商家都是欺負消費者沒有專業知識,不懂相關法律法規而對消費者的維權交涉視而不見。當有律師介入的時候,很多不法商家往往會后退一步,消費者的維權情況會好很多。
但是律師事務所不是慈善機構,律師的服務是需要收費的,消費者的維權仍然面臨一個成本問題。
對此,劉律師談了4點想法:
完善關于霸王條款維權的法律法規。北京市工商局2010年年底發出通告,要求全市商家在2011年2月14日前自查清理自家的消費合同格式條款。從2月14日起,如果再出現霸王條款將給予行政處罰。“霸王”商家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
這是一個可喜的變化,意味著工商部門對制定使用霸王條款的商家由“勸誡”升級至處罰。
中國消費者協會有律師志愿者,他們的法律服務是免費的,消費者可以找他們免費咨詢。
如果發生訴訟,消費者的維權成本應該由敗訴方承擔。
國家相關部門可以從對不法商家或廠家的處罰中拿出一部分錢來設立公益基金,成立一個公益律師服務機構,免費幫助消費者進行法律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