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5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汽車三包規定”)。新規明確規定家用汽車產品保修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可以免費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符合規定的退貨條件、換貨條件,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辦理退貨或換貨手續。規章規定,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萬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是行駛里程5萬公里。至此,這項十年前開始起草、八年前開始征求意見的汽車“三包”草案,終于浮出水面,今年10月1日將正式實施。
近日,本刊采訪了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相關人士,就“汽車三包規定”問題作了進一步的解釋和說明。
十年磨一劍
2004年底,質檢總局發布第195號公告,在全國范圍內征求意見。
2010年10月,質檢總局再次啟動汽車三包規定立法項目,并先后組織地方質監局、消費者協會、汽車行業協會、生產企業、汽車4S店和法律專家等各方面代表召開3次研討會。
2011年2月,質檢總局法規司在研討會基礎上,修改完成汽車三包規定草稿,在質檢系統內征求意見。
2011年8月,法規司再次會同質量司、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就汽車三包在吉林長春召開研討會,廣泛聽取了汽車生產企業對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規定建議,得到汽車生產企業的廣泛支持。
2011年9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征求意見稿)》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和總局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并同時征求了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和工商總局等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
2011年10月,質檢總局召開立法聽證會,進一步聽取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2012年1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次征求意見稿)》通過質檢總局、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再次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2012年6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送審稿)》經質檢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2年12月29日,《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以國家質檢總局令第150號簽署,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汽車三包規定五大亮點
據介紹,汽車三包規定是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亮點:
1.調整范圍。汽車三包規定以保護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和使用汽車產品的消費者的權益為主旨。
主要是考慮到由于汽車產品技術復雜、信息不對稱、消費者個體分散等原因,消費者在處理三包糾紛談判中往往處于弱勢。此外,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為生產、公務等購買的汽車產品的三包責任不屬于本規定的調整范圍,其三包責任可依據產品質量法等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約定執行。
2.“三包”有效期。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內,符合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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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重故障,免費更換或退貨。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后,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以及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后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4.修理時限。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此外,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修理備用件時間)超過5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
5.易損耗零部件。規章對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的三包責任進行了特別規定。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易損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質量保證期出現質量問題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本規定所規定的汽車產品三包責任。
積極制定配套文件,助力規定順利實施
對于公眾所關心的“汽車三包規定發布后,怎樣確保規定的順利實施”這一問題,相關人士表示,為保障規定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汽車三包規定內容,國家質檢總局將積極開展工作,做好以下有關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
一、本規定涉及的有關信息系統以及信息公開和管理、生產者信息備案、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庫管理等具體要求;二、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種類范圍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定,具體要求國家質檢總局將另行規定;三、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及其質量保證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生產者明示的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定,具體要求國家質檢總局將另行規定;四、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后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定,具體要求國家質檢總局將另行規定。
汽車三包規定的積極意義汽車三包規定出臺之后能解決哪些具體問題,對于消費者來說能起到哪些積極作用,對于整個行業來說能起到哪些促進作用呢?
相關人士說,汽車三包規定是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的基本要求。規定要求家用汽車產品經營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符合本規定的三包責任要求。
同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惡意欺詐。汽車三包規定出臺對家用汽車產品生產、銷售、修理的質量義務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有利于引導和規范汽車相關企業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同時,汽車三包規定對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具體期限、條件、程序、免責、爭議處理等都做出了規定,這有利于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或承擔責任,有效地避免相互扯皮,惡意欺詐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情況發生。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企業既要承擔產品責任,作為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主體,要對消費者負責,同時也要承擔社會責任,共同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汽車三包規定明確經營者各方的法律義務、責任,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同時,汽車三包規定對汽車生產、銷售、維修企業,在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方面提出了更明確的要求,有利于激勵汽車企業為消費者提供更優質的產品和更完善的服務,對汽車行業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汽車三包如何進行責任認定
汽車三包規定發布后,各界關注的焦點就是所謂責任認定的難度很大,消費者舉證困難,國內缺乏獨立第三方的檢測機構,鑒定費用高昂等問題。
對此,相關人士表示,根據汽車三包規定,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以組織建立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技術咨詢人員庫,為爭議處理提供技術咨詢;經爭議雙方同意,可以選擇技術咨詢人員參與爭議處理。
其中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處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按照產品質量申訴處理有關規定執行。
需要對相關產品進行檢驗和鑒定的,按照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產品質量鑒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