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按專輯拆分起訴”
近日,滾石唱片(以下簡稱“滾石”)一紙訴狀遞交到上海市楊浦區(qū)人民法院,稱一聽音樂網(以下簡稱“一聽”)侵權:滾石制作的600多張專輯約上萬首歌曲,在一聽音樂網上供網絡用戶任意在線試聽、下載,更可將其設置為手機鈴聲、彩鈴。
“滾石”訴一聽網絡侵權案訴狀遞交后,上海市楊浦區(qū)人民法院回寄公函稱:“此案涉及多個專輯 ,請按專輯拆分起訴。”
“這意味著一個侵權案,將要分成600多場官司來打。”滾石代理首席律師黃輝明攤開雙手,對此哭笑不得:“目前面對法院系統節(jié)節(jié)高升的著作權侵權案審結率,知識產權尤其是著作權的司法保護工作,在經歷了快速進步的階段之后,現在似乎又陷入了一個瓶頸期。目前的現狀是侵權行為泛濫,但是當權利人拿起法律的武器,卻被要求按照專輯拆分起訴。按專輯拆分,這一個案件要被拆成600多個案件起訴,僅僅要求侵權者停止侵權的訴訟成本就要高達600多萬元。按每首歌曲拆分,這一個案件要被拆成上萬個案件起訴,訴訟成本更是高達上億元。這樣發(fā)展下去,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只能是一句空話,那可真是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悲哀了。”
隨著我國對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不斷加大,一大批公正、廉潔、高水平、富有社會責任感的知識產權法官,在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貢獻。遺憾的是,現在有一種傾向認為,權利人如果要實現其作品的商業(yè)價值,就應該主要通過商業(yè)活動獲利,而不應該采用維權訴訟來獲利,否則權利人都把心思都放到訴訟上,那法院的工作量就太大了。試想如果權利人能夠通過其他途徑來實現其合法權益,為什么非要選擇訴訟這樣一條出力不討好的道路呢?訴訟費時、費力、費錢,還得罪人,而且即使勝訴了最終都有可能根本拿不到錢。
還有一種熱衷于追求平衡的審判理念:判案要考慮各方的利益,不能完全站在權利人的立場。要保護不同產業(yè)的發(fā)展機會,不能讓新興網絡傳播產業(yè)因賠償太多而被毀掉,要講究平衡。
黃輝明深吸了一口氣說:“新型的侵權者,相比傳統的侵權者,在經濟實力和社會影響力方面,都更加強大,他們以各種方式,使得原本在法律上和情理上都非常明晰地一些問題,變得復雜起來。一些互聯網企業(yè)一個季度的收入已超過20多億元,而國內沒有一家唱片公司,沒有一家音像企業(yè)有如此利潤的十分之一,這些侵權者還需要用平衡原則來保護嗎?平衡原則已經讓權利人退讓到了生存的邊緣,還能怎么退讓?”
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拿著上海市楊浦區(qū)人民法院寄給黃輝明的回函,找到立案庭的曹庭長咨詢,他告訴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他們也不想拆成這么多案子,這樣立案庭就得制作600多份立案文書,費時又費力,但是上面是這樣要求的,他們也沒有辦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告訴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民事訴訟法》第八條的規(guī)定就是為了方便和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的權利。不過,近年來著作權侵權案件的數量一直在持續(xù)上升,這給法院帶來了巨大的工作壓力,拆分起訴或許是為了“減負”的一種無奈之舉,但也不排除個別法院為了追求立案數量和結案率,故意而為之的可能。因為一個案子同樣的工作量,如果拆分成多個案子,立案數和結案率肯定會提高的。
無獨有偶,某亞洲知名唱片公司訴國內最大網絡公司之一版權侵權案,在南方某重要城市的區(qū)法院立案,甚至被要求按照一首歌曲一個案件的原則拆分,一個案子分拆成了113個。
另一家著名音樂公司訴浙江某網絡公司版權侵權案,在浙江某市的區(qū)法院立案時,一個案件也被拆成40個,分個訴訟。
正版音樂的“盜版危機”
一聽號稱中國最大的在線音樂網站,已然不是第一次遇到了版權糾紛。
早在2008年11月,滾石就曾與一聽進行過交涉。“這之后雖然無法直接用‘滾石唱片’搜索到相關歌曲了,但用歌手和歌曲名仍舊可以搜到許多滾石的作品,”黃輝明認為,“對方并未采取實質性的動作,依舊繼續(xù)侵權行為,純屬惡意。”
在一聽網的導航條上,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看到有一個版權聲明。該聲明稱:“由于部分音樂來自網友上傳和搜索引擎,本站未及一一審核。同時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我們在逐步建立一個版權清晰的曲庫上有一定難度,所以在這里本站也再次重申,若任何第三方聲稱是任何音樂作品的版權擁有者,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會盡一切所能在最大范圍內保證版權人行使權利,保護版權人的合法利益。”
黃輝明說,這個聲明其實是在掩耳盜鈴,它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因為中國的《著作權法》明文規(guī)定,沒有授權就不能使用。
據不完全統計,國內共有7000余家音樂下載網站,其中大部分都沒有和唱片公司、協會簽訂版權授權合同。
指南針網絡調查顯示,64.75%的被調查者表示,由于有免費下載盜版音樂的存在,所以大家不會掏錢下載正版網絡音樂。
滾石很早就在網絡上提供收費下載、推廣滾石音樂,國內其他一些音樂網站也曾有過音樂下載收費的嘗試,比如九州夢網、九天音樂,但由于大量盜版問題的存在,發(fā)展狀況都不令人滿意。而在國外,網絡正版音樂下載已經走出了很遠,其中最成功的要數蘋果公司。蘋果電腦在推出在線音樂下載服務后,下載量已經超過一億首,創(chuàng)造了一億美元以上的收入。
“沒想到,網絡這把‘達摩克利斯之劍’,砍斷了滾石大量的市場份額。”滾石法務部主管劉青在接受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采訪時說。
正版音樂的網絡之路才剛剛起步,就遭到鋪天蓋地的網絡盜版音樂的阻擊,其前景肯定不會很樂觀,除非獲得法律強有力的保護和支持,否則,是難以看到生存和發(fā)展下去的希望了。
在盜版的圍攏下,滾石一直在漫漫的維權路上艱難行走,“這條路,雖然走得異常艱辛。但是哪怕再難我們也要走下去……”說完這番話,劉青才掛斷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的電話。
音樂原創(chuàng)者成了弱勢群體
“以后很有可能我們再也聽不到新的流行歌曲了,這絕不是危言聳聽。”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理事、資深音樂人周亞平向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感慨。
2008年,全國音像市場總銷售量大約在400億元左右,正版音像銷售卻不到30億元;到了2009年,正版音像制品則已經不足份額的5%。中國唱片總公司——中國規(guī)模最大、歷史最悠久的國家級音像出版集團,由于不堪盜版重負造成巨額虧損,最終在2008年被并入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就目前的態(tài)勢而言,中國的文化創(chuàng)造產業(yè),由于長期受到侵權盜版的壓迫,正處于瀕臨崩潰或者已經崩潰亟待復興的境地。
盜版搞垮了包括中國唱片在內的大多正版實體發(fā)行商。余下的公司要么結束經營,要么轉向了其他的行業(yè),存活下來的也只能是慘淡經營。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即使是那些侵權盜版的,現在日子也不好過了。由于盜版誰都可以用,所以相互之間也陷入了產品價格越來越低,甚至于完全免費的惡性競爭局面。像最初‘蠶食’正版一樣,盜版音像制品又被龐大的免費網絡歌曲試聽和下載擠到了市場的邊緣。”周亞平說。
“在版權方面,打擊盜版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的問題,主要在執(zhí)法層面上。今天中國的著作權法律制度在立法上已經相當完善了,大眾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淡薄,結果讓創(chuàng)新者成了弱勢群體,保護知識產權,目前最難做的事情是,如何在執(zhí)行中得到社會公眾的理解和支持。”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法律部主任劉平接受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采訪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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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輾轉得到了這封一些音像公司寫給法院的公開信,信中對網絡侵權等案件的判賠標準提出了質疑,認為訴訟成本過高,侵權成本過低是導致侵權案件屢訴不止的根本原因。
強烈呼吁提高網絡侵權等案件的判賠標準
尊敬的各級各地人民法院領導:
知識產權庭法官:
我們是一些唱片公司、影視公司、正版發(fā)行公司及正版網絡影視音樂節(jié)目的發(fā)行商,代表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為社會創(chuàng)造文化產品的版權產業(yè)。近來,各級各地法院就版權網絡侵權等案件的判賠標準愈來愈低,這一可怕的趨勢愈來愈把整個版權產業(yè)逼向崩潰的邊緣。如果我們再不發(fā)出呼吁,與目前這種狀況和趨勢進行抗爭,等待我們乃至整個中國的,就只能是文化創(chuàng)造的最后枯竭了。
我們認為:
一、法院近年來受理和宣判了大量知識產權維權案件,對此作為權利人我們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然而法院現有的判賠沒有起到震慎盜版侵權分子的應有作用,而且令人遺憾的是,其中一些畸低的判決,反而起到了縱容和鼓勵侵權盜版的反作用。因為過低的判賠數額使得盜版侵權分子心里有了底,即使侵權行為被權利人發(fā)現,即使權利人費盡周折調查取證并起訴到法院,即使經過法院幾個月乃至半年一年的審理最終被判敗訴,也不過只需承擔如此的后果而已。這是目前侵權案件激增的根本原因,也是同一被告多次、反復侵權并被多家權利人訴至法院后仍然肆無忌憚地繼續(xù)侵權的根本原因。
二、法院現有的判賠嚴重削弱了權利人的維權積極性。權利人整理權利證據、準備訴訟材料、搜集侵權證據、聘請律師提起訴訟,忙碌半年、一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最后獲得的賠償大多只有幾萬元、十幾萬元甚或更低。扣除調查、公證及律師費和差旅費(現在物價飛漲,維權成本不斷上升,但是判賠卻不斷走低!)后所剩無幾,而許多被告即使就這區(qū)區(qū)賠款也不肯付,法院的執(zhí)行不力,更使得原告在許多案子上,即使勝訴也拿不到賠償款。前期的所有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全部白費,權利人陷入越維權,損失越大的怪圈。如果判賠再降低,權利人只能放棄維權,屆時案件量是會減少,法院的工作壓力是會減輕,但相對應的是權利人喪失了最后一點保護自己權利的希望。同時,在訴訟過程中,調解越來越難,因為被告知道判賠只會越來越低,即使被判也不過那么點錢,又何必急于調解呢。這無形中也極大地增加了法院的審判工作量。
三、畸低的判賠不僅嚴重損害了權利人的利益,同時也嚴重損害了音像節(jié)目的正版發(fā)行商的合法權益。畸低的判賠使得侵權者所付代價遠小于正版使用者交付的版稅,從而大大影響正版授權的市場價格,嚴重破壞了正版授權市場的秩序,使得正版授權許可交易越來越難。正版發(fā)行商通過花費版稅購買來的正版節(jié)目,由于受到免費或者低價提供的盜版節(jié)目的沖擊,根本銷售不出去,從而無法收回購買版權的投資,更談不上獲得什么收益。反觀盜版侵權者所以畸低的判賠不僅使得權利人所屬的版權行業(yè)面臨崩潰,還使得正版發(fā)行、傳播行業(yè)的正常市場秩序永遠也建立不起來,整個行業(yè)無法獲得健康的發(fā)展。
四、更可怕的是,目前的中國文化事業(yè)凋敝,優(yōu)秀節(jié)目不斷減少,優(yōu)秀的詞曲音樂人、劇本編撰紛紛轉行,日漸稀少。有心者很容易發(fā)現,近數年以來,很少有高檔次的音樂作品問世,世人傳唱的多是許多年前的老歌。而影視劇市場上更是充斥著日韓歐美的節(jié)目,究其原因,就是國內正版市場的萎縮。在此情況下,如果國家審判機構還要降低判決,總有一天我們只能聽外國的歌曲、看外國的電影了。
五、受盜版侵權戕害最深的是我們中國的唱片公司和影視公司。因為我們都以中國市場為生存基礎。盜版侵權其實也幫助了外國的唱片和影視作品以極低的價格,繞過國家的各種政治和文化的審查制度,迅速占領了龐大的中國市場,使得我們根本無法與之競爭。外國的唱片公司和影視公司不靠中國市場生存,他們完全可以承受不從中國市場上獲得收益,而我們卻不行。等到我們整個產業(yè)徹底崩潰后(其實,中國大部分的音像出版社和電影制片廠僅靠賣版號和片號為生,這早已不是什么新聞,整個行業(yè)的徹底崩潰已經為時不遠),再來治理盜版,打擊侵權,就遲了!因此,判陪數額過低,不能有效遏制侵權盜版的蔓延,無形之中是在促進我們中國本土的文化產業(yè)被徹底絞殺!等到中國的文化市場被國外的文化產品通過盜版侵權徹底占領,本土的文化產品徹底消失之后,我們數千年的文化傳統和意識形態(tài)都將由外人來詮釋,試問如此后果將是何人樂見?!
六、將現有過低的判賠提高,達到能夠有效震懾、遏制侵權盜版現象繼續(xù)發(fā)生的程度,從而保護并鼓勵廣大權利人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積極性,與盜版侵權作堅決的斗爭,最終消滅盜版侵權。這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走過的必經之路,也是一條最有效的道路。比起耗用政府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隔三差五地舉行一些反盜版集中行動,常效而規(guī)范的、能夠調動起全社會反侵權力量的司法保護無疑要有效的多。同時,這也是我們戰(zhàn)勝盜版侵權的最后希望。
最后,我們再次呼吁懇請各級各地的法院,提高判賠,支持正版,打擊盜版,保護我們民族文化產業(yè)最后一點的星星之火,不要被洶涌的侵權盜版之浪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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