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零五個月過去了,案件仍未審結。“種種跡象表明,案件還可能繼續拖延下去,”常呈斌感嘆,“醫療糾紛維權太難了!我一個退休的高級干部尚且如此,更不用說普通百姓了。”
中國質量萬里行雜志
文/圖 張偉龍 本刊記者 劉暢
王桂芝,原河南省人大副巡視員常呈斌的夫人,2007年9月末因心肌缺血入住河南省中醫一附院。治療兩個月后,王出現藥物不良反應,并患上了靜脈管炎,肝損傷。
常呈斌認為醫院“用藥不當”,構成了醫療事故。但醫院認為,靜脈炎、肝損傷等屬于藥物的不良反應和副作用所致,院方并無任何過錯。雙方各執一詞。2009年8月,《中國質量萬里行》以《不顧患者不良反應 河南中醫一附院“用藥致病”》為標題做過詳細報道。
2008年下半年,常呈斌一紙訴狀把河南中醫一附院訴諸法庭。
但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從2008年7月2日受理立案,一年零五個月過去了,案件仍未審結。“種種跡象表明,案件還可能繼續拖延下去,”常呈斌感嘆,“醫療糾紛維權太難了!我一個退休的高級干部尚且如此,更不用說普通百姓了。”
一紙訴狀
2009年11月19日,當《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再一次來到王桂芝的家中時,整個客廳里彌漫著濃重的中藥氣味。“每隔兩個小時就要用中藥水浸泡雙手”,王桂芝說,這是她現在每天必須要做的事情。“洗手是用來活血的,如果不堅持這樣做,我的手就會僵硬、干燥,嚴重的時候手還會裂口子,頭發也不斷地脫落。”
中藥的氣息已經陪伴這個個家庭一年了。脈管炎和肝損傷也引起了王桂芝全身性的皮膚紅腫,家人希望在中藥治療下能使她的健康盡快恢復。
實際上多位知名中醫的意見令他們無法樂觀:脈管炎這種疾病是伴隨終生的,完全治愈的希望不是很大,能保持身體狀況不再下降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家人當中,壓力最大的是常呈斌,“我寧愿妻子的痛苦轉移到自己身上來。”
“心肌缺血”是王桂芝在一次常規的體檢中檢查出來的。“當時檢查出來的是心肌略有缺血,我年齡大了,覺得還是有必要去醫院治療一下,”王桂芝回憶說。
在河南中醫一附院老干部病房里,院方給出的檢查結果是,王桂芝不僅患有心肌缺血,還伴隨高血脂、高血壓。
2007年9月28日,王桂芝開始在中醫一附院接受治療。
王桂芝記得,從入院第一天起,她就被注射“克林澳”和“舒降之”兩種藥物。院方的說法是:“克林澳”主治心肌缺血,“舒降之”則是降血壓和血脂的。王桂芝在注射了這兩種藥物之后,出現了胸悶、心慌等癥狀。
但這沒引起醫生的重視:“這藥是好藥,就是治你的病”。之后,王桂芝被繼續注射這兩種藥。
半個月之后,王桂芝發現自己的胳膊開始腫脹。“當時手腫的連筷子都拿不住了,”王桂芝說。
2007年11月23日,王桂芝與丈夫常呈斌商量后,決定出院。出院后,“兩支胳膊不能動彈,吃飯要有人喂食,常常伴有頭暈惡心”。
王桂芝在丈夫常呈斌的陪同下,先后到河南省人民醫院、北京廣安門醫院等進行診治,幾家醫院的診斷結果均顯示:在治療心肌缺血的過程中,由于不恰當地使用了藥物,造成靜脈血管壁及肝損傷。
常呈斌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到,王桂芝注射“克林澳”和“舒降之”后出現的癥狀,是對藥物的不良反映,本應立即停止用藥。“我們不是醫生,之前對這我們一點也不知情啊。”常呈斌說。
但河南中醫一附院并不認為自己有責任,“靜脈炎、肝損傷等屬于藥物的不良反應和副作用所致,院方并無任何過錯”。
多次協商未果后,2008年7月2日,常呈斌一紙訴狀把河南中醫一附院送上了金水區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庭。
三份病歷
常呈斌說,時近三個月,河南中醫一附院既沒有舉證,也沒有答辯,直至2008年9月27日才向金水區人民法院提供了一份所謂的“病歷”。
常呈斌見到這份病歷的第一反應是,“這是一份篡改病歷”——醫院提供的病歷和王桂芝提供的病歷有諸多不同之處。
他馬上向金水區人民法院反映情況,法院對此解釋,王桂芝在醫院的原始病歷丟失,這份病歷材料是醫院根據患者的治療過程進行的“復原病歷”。
“醫院丟失病歷?這真是天下第一大笑話,分明是不敢承擔責任,還全國百佳醫院呢,真會開玩笑。”常呈斌說。
當時案件的主審法官是金水區人民法院的鄧小林,據常呈斌介紹,這位研究生出身的法官對整個案件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在那份復原病歷上標劃出很多可疑之處。
讓常呈斌覺得不可思議的是,就在“復原病歷”出現不久,河南中醫一附院宣布:遺失的病歷又找到了。“說丟就丟,說找到又找到了,都是醫院一張嘴說了算。”常呈斌有些不忿。
這樣王桂芝的治療就有了三份病歷:她手中的原始病歷,醫院的復原病歷,“失而復得”的病歷。常呈斌發現,這三份病歷竟然大相徑庭。王桂芝則直接說,有些地方,別人在模仿她的筆跡在病歷上簽名。
王桂芝的代理律師王治林認為,病歷作為重要證據,先是丟失,而后被復原,最后又被找到,這很不正常,必須對醫院提供的病歷和王桂芝的原始病歷進行司法鑒定。
2008年10月17日,代理律師王治林向法院提交了司法鑒定申請書。
司法鑒定
“有些事情真的很奇怪”,常呈斌對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說。2009年1月,當常呈斌去法院索要鑒定結果時,發現案件的主審法官改成了陳昌,之前做了大量工作的法官鄧小林已調離工作崗位。
而他們提出的司法鑒定,直到半年之后,也就是2009年4月,主審法官陳昌才允許進行。
王桂芝在司法鑒定申請書中明確提出兩項事項:其一,對三份病歷做統一性鑒定,進行文字和痕跡鑒定,以確定醫院對病歷是否有篡改、偽造。其二,對三份病歷中申請人的多處簽名進行筆跡鑒定,以確定簽名是否為申請人所寫。
常呈斌說,而最終的委托事項被陳昌改為:鑒定三份病歷的不同之處及對其中一份病歷中的三處簽名進行鑒定。
按程序,鑒定結果應由法院遞送申請人,但焦急的王桂芝遲遲沒有收到鑒定結果。
常呈斌決定去履行司法鑒定任務的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司法鑒定中心問個究竟。
2009年8月25日,該中心負責人李西亭稱,鑒定結果早已于6月份送至金水區人民法院。
“6月8日,鑒定結果就出來了。我們多次電話通知法院來取鑒定結果,一直沒有人來。后來我們只好給法院送了過去。”鑒定人韓均良教授說,“我們鑒定中心給法院送鑒定結果,這種事情以前從來沒有發生過。”
常呈斌對《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回憶,按法定程序,司法鑒定中心不能把鑒定結果交給他,但韓均良曾透露,“三份病歷上有很多不同之處,筆下誤是說不過去的,造假的可能性很大。”
隨后常呈斌找到主審法官陳昌,陳答復:此次鑒定不夠充分,需要補充鑒定。
11月20日,無奈的常呈斌再次登門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司法鑒定中心。負責人李西亭說:“我們的鑒定完全合法,不需要補充鑒定。”
由此常呈斌認為,法院是在“捂著鑒定結果”,“他們在程序上違規”。
鑒定結論
由于案件一直沒有結論,常呈斌開始對主審法官陳昌極不信任,于是委托代理律師王治林向法院提出申請回避。但就在常呈斌提出回避申請之后,代理律師王治林卻意外地接到了陳昌的電話,告知要“擇日開庭”。
“我的當事人已經要求陳昌回避了,不明白為什么還要通知我開庭。”王治林說。
常呈斌也感到非常納悶:司法鑒定結果還沒有拿到手,怎能就能糊里糊涂地開庭?“我不明白,我自己掏錢做的司法鑒定,為什么法院遲遲不給我結果?”常呈斌說。
2009年11月23日,常呈斌終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司法鑒定結果。司法鑒定的結論是:金水區人民法院先后提供的三份病歷相互獨立。
韓均良教授認為,僅憑三份相互獨立的病歷就可以斷定王桂芝的案件構成醫療事故。“當然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還是法院說了算,我只負責鑒定病歷。”韓均良說。
拿著手里的鑒定結果,常呈斌還是放心不下。“雖然鑒定結果出來了,但這遠遠超出了法定期限,我和法院之間還有很多問題要交涉。”
為了討個說法,常呈斌已經把相關材料遞交了河南省三級人大。“法院已經拖了一年零五個月,我不知道還要拖多久。現在我寄望于省人大對此案件審理的監督,希望法院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
面對記者,常呈斌感嘆,“醫療糾紛維權太難了!我一個退休的高級干部尚且如此,更不用說普通百姓了。”
在向人大提交的材料中,常呈斌寫道:曾經作為立法工作者,我深知嚴格的執行審判程序對于依法公正審理案件至關重要,而金水區人民法院法卻一直在拖延案件。我會一直寄望于人大的監督,希望法院盡快結束此案件,給王桂芝一個公正的判決。
12月16日,《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致電金水區人民法院主管該案子的副院長趙仁義,欲就相關情況采訪核實。趙表示,“案件審理過程中不接受采訪。”但他透露,“我現在正催辦這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