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兩三年政府竟然不知情,知情后,不僅沒有制止還縱容開發商拆遷,在遼陽縣,“金奧置業”公司在沒有政府任何文件和手續的情況下違法拆遷,被拆遷居民多次向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反映,遲遲沒有結果。
亂象之一
開發商私自拆遷 政府監管無從下手
2015年8月20日,記者在被拆遷現場了解到,開發公司為“金奧置業”,拆遷也是該公司。2010年鎮政府和開發商告訴居民:是縣政府的老舊樓改造項目,只要同意搬遷,很快就能回遷。現在搬遷三年了,老樓還沒拆!直到居民上訪才知道根本就不是政府拆遷項目,開發商根本沒有任何手續,把政府的紅頭文件都沒有
2015年8月21日,記者采訪了遼陽縣房屋征收局信訪辦,馬股長告訴記者,金奧置業從2010年開始拆遷,準備建一棟高層住宅樓,關于開發商當時拆遷,政府根本不知情,直到2012年才知道。
記者:在2012年政府知情后采取了什么措施?
馬股長:政府對拆遷現場進行了圍擋安全防護和下通知給住戶拆遷是開發商私自行為,與政府無關。政府督促開發商抓緊時間跟住戶簽補償協議。
記者:開發商私自拆遷,政府是如何處罰的?
馬股長:沒有做任何處罰,因為開發商拆遷時,是新拆遷法與老拆遷法交替之間,新拆遷法規定在新拆遷法實施前正在拆遷的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拆遷,所以政府一直沒有介入。
(金奧置業拆遷3年多的拆遷現場)
記者查證2011年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五章附則第三十五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辦理,但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
遼陽縣房屋征收局的解釋:“新拆遷條例規定在新拆遷條例實施前‘正在拆遷’的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拆遷”。而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辦理。
房屋征收局把新條例“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理解成“正在拆遷的項目”,這也就給“金奧置業”房地產開發公司的違法拆遷找到了一個合理的解釋和政府無法監管的借口。
亂象之二
規劃如同兒戲 監管形同虛設
記者在走訪中還了解到,龍勝家園臨街的一棟高層住宅樓擋住了一街之隔的龍都豪庭小區住戶的采光。龍都豪庭住戶多次上訪,至今窗戶還懸掛橫幅,迫于壓力,龍勝家園自行拆除了兩層建筑。那么就有幾個問題:1、當初規劃建高層住宅的時候是否考慮到影響周圍小區的采光問題?2、拆除后的建筑是否與規劃圖相一致?如此想建就建、想拆就拆豈不是視規劃如同兒戲?3、規劃局在規劃和監督檢查過程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行為?
帶著這些疑問記者采訪了遼陽縣規劃局,規劃局的馬副局長告訴記者:2014年11月10日以來,居民多次到規劃局反映龍勝家園遮光問題。規劃局按照住戶訴求,進行了立案調查及相關程序的處理工作,委托遼寧省規劃院進行現場測繪,委托北京飛時達先鋒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做日照分析,發現龍勝家園小區對實正商住樓部分存在不同程度的遮擋情況,依法進行了協調工作。
協調建設單位與被遮擋住戶協商,當時采取了3種解決方式:1、一次性貨幣補償:2、在龍勝家園小區內原面積置換:3、如果前兩條住戶都不同意或達不成一致,建設單位拆除擋光所涉及的建筑物。因住戶無法與建設單位達成置換和補償。
2015年4月,經遼陽縣龍勝家園案件調查組委托遼陽市測繪院現場數據采集分析后,跟龍都豪庭居民已達成協議,并拆了兩層,余下部分被遮擋住戶也在談調房或經濟補償。馬副局長還表示:這建成的房子再拆除兩層在全國也是首例,開發商已經很盡力了,也比較配合政府工作了。卻絕口不談規劃的問題,記者也沒有看到規劃的相關材料。
(被拆了兩層的龍勝家園)
不論是“金奧置業”的違法拆遷還是“龍勝家園”的修改規劃,都反映出遼陽縣一些相關部門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十分嚴重。那么遼陽縣房屋征收管理局為了“金奧置業”的違法拆遷合法化不惜曲解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劃局不談規劃問題,只談開發商如何善后處理,又折射出了什么呢?在遼陽縣,類似的違規開發并非個例。房地產開發亂象不止,違規征地拆遷現象嚴重......
難道真像群眾所說的開發商有什么“黑后臺”?還是某些人充當了“保護傘”? 在這種與依法治國背道而馳的現象背后究竟隱藏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