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治”香瓜子、“超六核桃”飲料、“周住”牌洗衣粉、“666皮炎平”,這些乍看上去像知名品牌的山寨貨,經過媒體報道已經被人們熟知。一些不法企業使出渾身解數,為謀求市場發展“捷徑”,以“拿來主義”和“喬裝打扮”,拐彎抹角地與一些知名品牌搭上關系。
其銷售范圍也不過在一些城郊、鄉下的一些雜貨店或者小的便民小賣店。
可是,在一些大型購物中心和商場,有另外一種“拿來主義”,無論商品名稱、商品款式還是標志都與一些國際百年大品牌高度相似,堂而皇之登上這些大雅之堂,消費者稍不留心很容易就被誤導。
此“新佰倫”非彼“新百倫”
一雙568元的新款“新百倫”運動鞋,無論從材質、做工、款式看上去都是物有所值。然而,后來弄下掛牌才發現,鞋子的生產商是新佰倫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福建省晉江市陳埭鎮岸兜南工業區。品牌名稱是“新佰倫”,而此“新佰倫”并非彼“新百倫”。
掃描吊牌二維碼進入官方微信公眾號,在“關于我們”中,并沒有企業的介紹,而是錄入了一段馬拉松長跑項目的起源文字。在“品牌故事”中寫道:承載了慢跑文化的基因,NBLS將品牌標志“N”作為凝聚卓越品牌精神內涵的經典烙印,呈現于產品設計中。仔細觀察才發現,原來“NBLS”是通過壓花處理印在標志“N”四個角上的四個字母。
喜歡運動鞋的人都知道,1906年,NewBalance創立于美國波士頓,專門替腳型特殊的人生產運動鞋。一直以來,新百倫(NewBalance)公司極為用心的致力于制鞋工藝。至今,一個持續100多年的品牌,仍然不斷以新興的科技,開發更符合人體工學的鞋款,F已成為眾多成功企業家和政治領袖愛用的品牌,在美國及許多國家被譽為“總統慢跑鞋”,“慢跑鞋之王”。于2003年正式登陸中國。
還有一款類似的運動鞋叫紐巴倫。紐巴倫也不算什么山寨或者假冒,它是2003年以前美國newbalance在中國的代理商注冊的名字,因為期間代理商違反經銷協議,newbalance退出中國市場,2003年再回到中國市場時,紐巴倫這個名字已經被注冊了,所以才用的“新百倫”這個名字,一定要有中文名字是為了接地氣方便營銷,所以紐巴倫和新百倫是不同的兩個牌子。
那么,這個帶立人旁的“新佰倫”又是何許人也?
《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經全國組織機構代碼信息核查系統查詢,新佰倫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14日,經營期限自1900年1月1日至長期,統一社會誠信代碼913505003153467783,未顯示其他詳細信息。
在中國工商總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商標綜合查詢未能查詢到新佰倫股份有限公司對“新佰倫”商標的注冊信息。
《中國質量萬里行》記者致電“新佰倫”售后服務電話0595-82012666,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新百倫”是中國品牌,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有正式注冊,可以查詢,與美國“N”牌沒有任何關系,并且強調美國“N”
牌不能叫做“新百倫”(音)。新佰倫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晉江注冊,注冊資金一億元,是一家位于國外上市公司的下屬公司,有關其他情況在電話中不便透露。
“傍大牌”只為尋求市場發展捷徑
文學家、語言學家夏丏尊先生在《中國的實用主義》一文中講到,中國的實利主義的潮流發源可謂很遠,利于也很廣泛,滔滔然幾乎無孔不入。養子是為防老,娶妻是為生子,讀書是為做官,行慈善是為名聲……除用“做什么為什么”來做公式外,是再也說不盡!
中國對于事情非有利不做,而所謂利,又是眼前的、現世的、個人的利。
傍大牌就是夏丏尊先生提到的實利主義,這種情況多是沒有實力的不知名小企業想迅速擴大市場,借助知名品牌,或者從產品到名稱都力求與大牌無限靠近,或者無意或者故意,從本質上反映一些生產者急功近利的思想,行為實屬的蒙蔽、誤導消費者。
一個百年品牌的形成,是需要花費一代甚至幾代人的努力,一點一點做起,孜孜不倦的把產品做好,把事情做好。
就如,美國新百倫(NewBalance)公司極為用心的致力于制鞋工藝。至今,一個持續100多年的品牌,仍然不斷以新興的科技,開發更符合人體工學的鞋款。
自1906年創立于美國波士頓以來,秉著制造卓越產品的精神,不斷地在科技材質、產品外觀與舒適感持續作進步。
唯一不變的是NewBalance以高標準道德規范、100%顧客滿意度、團隊合作的精神來經營,以期成為高科技、高品質的世界運動及休閑用品的領導者。
一些傍大牌的產品生產者,或者由于沒有實力,或者壓根就不想自己去投入時間、成本去做什么產品設計、市場開發、品牌培育的工作,他們不屑于工匠精神,也不想做百年老店。
傍大牌者只需有“拿來主義”的精神就可解決一切問題,完全不尊重別人“知識產權”里所蘊含的資本和曾經為此付出的代價,更無從談“敬畏”,所追求的只有眼前的利益。
傍大牌者其潛在的目的還是利用那些大品牌受消費者關注、在消費者心中的地位,不管有意還是無意,都形成了蒙蔽、欺詐消費者的事實,并不僅僅是知識產權的問題。被蒙蔽、欺詐消費者,一般都是兩種人:第一種,粗心大意的人,由于傍大牌者產品與知名品牌高度近似,粗心的人被誤導;第二種是為了低價,追求那些“山寨”的知名品牌。無論哪一種人,都給傍大牌者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傍大牌做不成“名優品牌”
一家以外貿代工起家的小鞋廠在2006年成立阿迪王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旗下主打的阿迪王品牌因為名稱、商標酷似國際知名運動品牌阿迪達斯而被稱為“山寨王”,網友們有關“穿鞋只穿阿迪王”、“阿迪王就是山寨王”等反諷調侃之語不斷。
即便這樣,阿迪王卻在逆境中頑強生存:在倫敦奧運會上,adivon一口氣選擇了敘利亞、萊索托、科特迪瓦3個國家作為贊助對象;在芒果臺投放廣告;贊助郭敬明的《小時代》;進軍NBA等等。
雖然在北上廣等一線城市人們的認同度不高,但在三四線市場卻迅速占據市場。截至2012年底,阿迪王年利潤已經破億元,在全國鋪開3000多家門店。
不過2014年開始,在淘寶網上的官方旗艦店,頁面上已經不見了熟悉的“阿迪王”,只有“adivon官方旗艦店”字樣。大部分產品中,也不見了其酷似阿迪達斯標志的三角標LOGO……這些都是一場歷時5年的官司塵埃落定后的變化。
據報道,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召開《2013年遼寧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公布8起典型案例,備受關注的阿迪達斯狀告阿迪王案終告和解,“阿迪王”漢字商標成為歷史。2008年,阿迪達斯有限公司一口氣將阿迪王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華珠(泉州)有限公司以及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一家經營“阿迪王”的個體業主郭某訴至營口市法院,認為“阿迪王”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侵犯了阿迪達斯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2013年,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的商標與原告享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構成近似,對相關公眾造成了混淆,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被告在公司名稱中使用“德國阿迪王”、“阿迪王”企業字號及使用www.adivon.com域名的行為在侵犯原告商標專用權的同時也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
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協議:“阿迪王”中文商標和三角標LOGO被無償轉讓給阿迪達斯,該中文商標及三角標LOGO將不能再繼續使用并出現在終端店面中;在保障原告注冊商標合法權益的前提下,賦予被告公司較長的寬限期清理庫存,在寬限期滿后被告將清倉產品無償贈予社會福利機構。
夏丏尊先生在《中國的實用主義》說,唯其以實用實利為標準,結果俞無利可得,無用可言。因為對于一切的要求太低,當然不會發生較高的欲望來。例如傳統上中國人娶妻的目的為生子,那么就只要有生殖機關的女子就不妨做妻了!
社會上實際情形確是如此。你看這要求何等和平客氣,真是“所欲不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