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空氣的質量愈發嚴重,尤其是北方大城市,霧霾天氣頻頻來襲,頻繁的霧霾天氣給廣大外出工作的市民帶來極大的困擾,而嚴重的空氣污染造成的霧霾天氣在另一個側面上催生了市場上的一種新的商品交易——“空氣交易”。
空氣,對于這種大自然的饋贈,對于大眾而言,只是個免費的天然財富。然而據筆者通過淘寶跟店主了解到,這個號稱是富有營養物質的罐裝空氣是從國外原裝進口,在電商網站成為了明碼標價的商品。售價從5元到200多元不等。規格為7.7L一瓶,按照產品說明可用180次左右,一口空氣的價格在1.2元左右。包裝既有簡易的礦泉水瓶裝,也有帶專用的呼吸面罩的壓力容器裝,對于筆者所問起的產品保質期的問題時,商家給出明確答案是沒有保質期的,聲稱是新鮮空氣,而筆者在商家店鋪所瀏覽所得到的信息是“適用于贈送的禮品,相當于一個新奇的禮品”。筆者帶著疑問瀏覽了中國質檢總局的相關網站,得知國內這類產品沒有類別劃分,而筆者在和商家進行交流的過程中得知,商家本人也不能得出具體的產品生產地址廠商名稱以及產品名稱。筆者直言詢問商家是否是三無產品,商家只是否決。然而卻也沒法得到確切的答案。據筆者了解該類商品涉嫌“三無產品”和虛假宣傳。這種產品銷售到消費者手中后,消費者可以向工商部門或者。不過目前在朋友圈銷售商品的情況比較復雜,消費者投訴后,因銷售地點不明等因素,工商部門查處起來會比較困難。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謹慎在朋友圈購買類似的商品。
來自新西蘭的原瓶進口的新鮮空氣。“靈魂的燃料,來自新西蘭的純凈空氣。”
空氣,這一及其平凡的物質,我們每個人每一分每一秒都在享受著大自然的免費饋贈,然而現如今搖身一變去成了貨真價實的有價商品。筆者還記得以前在電視上看過關于水的廣告,當全球只剩下之后一滴新鮮水源的時候,那將是無價之寶。然而這些年過去了,新鮮的水沒有賣,反倒是讓空氣搶占了“先機”。變成有價商品之后,價格不一,有便宜的也有貴的,同樣是“空氣”進口貨卻比國產貨要貴出好多倍。而來自新西蘭的那種原瓶進口的就是裝有零污染的富氧產品。所以價格就要貴一些。
使用時候只需要帶上面罩打開相應的開關即可吸食,問起保質期只說新鮮空氣。
空氣不像其他的物體,空氣是無形而透明的。那么該如何使用的,筆者將這個問題特地問了下店主。經店主介紹這款來自新西蘭的富氧空氣只需要將口罩套在嘴上,然后打開相應的開關即可使用。當筆者問起產品的保質期時候,店主卻說是新鮮空氣,繼而又說是沒有響應的保質期。對此筆者就此問題在網上尋找了相關資料。得知,大部分產品都需要標注產品的保質期。只有空氣這一特殊的物質,筆者還是持有一定的懷疑態度。
至于產品的類別,通過商家打出的廣告顯示屬于創意產品
當被問及這樣的“空氣”有什么作用時,這家國產空氣的店主直言:“掛上去之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得到相應的銷量,并說這只是個創意性的銷售,其本人也對此有些好奇心。”而出售加拿大“維他空氣”的賣家也表示,“經過反饋得知,效果還是不錯的,可以用來送人”。但該店主同時表示,盡管這樣,也有顧客來買。截至目前為止,月銷量也只是兩筆。
那么“空氣”到底屬于什么產品類別呢?“新西蘭純凈手工灌裝空氣”店主表示,有倉庫在新西蘭,但被問及有無商標時,店主只表示是“新西蘭原裝進口”,而在進口的時候是以什么類別進口的呢?店主表示“空氣類的。”
而加拿大“維他空氣”的官方微信介紹中則提到,2015年5月才面世的“維他空氣”,經過不到8個月,銷量就已達1萬罐,春節期間的日銷量達百瓶。該公司表示,空氣是通過自己的一套手段裝進罐頭然后向消費者出售,“空氣都曾經過空氣質量專家的嚴格抽檢,保質期至少兩年”。
專家說法,瓶裝空氣或涉嫌“三無產品”
對于“空氣”這類首次出售并且種類特殊的產品,工商部門表示,目前,現行相關法規并沒有對“空氣”作出品類劃分和特殊審批的要求,但也不會限制該類產品的流通。目前,北京還沒有“空氣”這一類商品的注冊信息。
購買國內瓶裝空氣,消費者需要注意兩個問題。
第一,可能涉嫌“三無產品”,任何商品進行銷售都應該標明商品名稱、廠名、廠址,如果產品上沒有,就是“三無產品”。這種產品銷售到消費者手中后,消費者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不過目前在朋友圈銷售商品的情況比較復雜,消費者投訴后,因銷售地點不明等因素,工商部門查處起來會比較困難。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謹慎在朋友圈購買類似的商品。
第二,涉嫌虛假宣傳。商家宣稱空氣是海外進口原裝貨,然而卻不能夠拿出相關的生產許可證明 ,證明自己的商品產地。要拿出生產罐裝空氣的生產許可,這個證明該由誰給出示?目前似乎還沒有標準。如果沒有,誰又能知道消費者買來的空氣是來自哪里?是不是商家吸引眼球的一種銷售方式。
但對于通過郵寄等方式從海外直購的瓶裝空氣,工商部門表示,目前只要符合國外的生產許可要求,國內未有禁止銷售的法律法規。
北京市律師協會產品質量與安全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張學明律師表示,空氣不同于醫療用的氧氣,目前在國內因為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所以很難界定。“作為產品,首先必須有標準,沒有標準的產品是不能銷售的。”同時,張學明律師提示消費者,進口空氣涉及安全問題,罐體屬于壓力容器,進口壓力容器需要登記備案注冊并經過審批,需要進行特殊管理,建議消費者謹慎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