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開始只是要借五六萬元周轉,最后卻滾成了上百萬元的債務,這聽起來像是天方夜譚,但在近期卻屢屢發生在一些套路貸的受害者身上。近日,南京市民張先生向中新經緯客戶端(微信客戶端:jwview)自述了他最開始只想借五六萬元周轉,最終深陷套路貸背負了上百萬債務的經歷。
貸款30萬到手僅有5萬1
2017年10月,張先生因為手頭緊張要借五六萬元還信用卡,便找到在一家小貸公司(以下簡稱為A小貸公司)工作的李小宇(化名)。
“李小宇當時就問我有沒有房子,我告訴他有,他又問我房子在哪個小區,戶型怎樣,面積多大,樓層多高,房齡多長,我都一一告訴了他。”張先生現在回想起來,“圈套”從這個時候已然布下,一開始李小宇們瞄準的就是他的房產,但當時的他卻渾然不覺。
樓市資料圖。中新經緯羅琨攝
第一次的借款經歷頗為順暢,這也讓張先生對李小宇產生了信任。隨后,張先生打算借第二筆錢的時候卻遇到了麻煩,這次該小貸公司不愿意借錢給張先生了。
不過,過了幾天李小宇又找到張先生,說有一家可以做貸款,但叮囑張先生“拿上房產證”。
在看了張先生的房產證并去實地驗過房以后,第二家小貸公司(以下簡稱為B小貸公司)給張先生的銀行卡打了30.1萬元。不過在錢到賬后,小貸公司派來的兩個彪形大漢立馬要求張先生去銀行柜臺給他們取16萬元。
“他們說這16萬元是保證金,但拒絕給我保證金的憑據。隨后,還讓我取了2000元給他們兩人作為勞務費。”張先生回憶道。而因為在柜臺取的現金,張先生的銀行流水也無法證明這筆“保證金”又回到了B小貸公司的人手上,也無法證明給了這兩個人勞務費。
當中新經緯客戶端以借款者身份致電李小宇時,李小宇稱,貸款只需收3%-5%的服務費,在貸款到賬以后繳納,并不存在其他“保證金”等費用。“有保證金的肯定是騙人的。”李小宇說。
不過,另一名自稱近期遭遇套路貸的魏旭(化名)告訴中新經緯客戶端,一開始小貸公司中介不會告訴客戶這里面有這么多門道,如果一開始就說了,就不會有那么多人上當了。
又過了幾天,B小貸公司的人打來電話說,張先生還需要給他們繳納一萬元的手續費。“他們說這是行規,于是我又去了趟銀行給他們打了一萬元。”
張先生告訴中新經緯客戶端,盡管繳納了大部分保證金,這筆借款仍按照30.1萬元本金計算,每個月需要還25000元,連續還12個月。
乍看起來,這似乎是一筆無息貸款,但實際上除掉扣除的保證金和手續費等,實際年化利率已經超過130%。
很快,一個月的還款時間就到了,由于忙于工作,張先生忘了及時還款。這時,B小貸公司的業務員便打電話告訴張先生的妻子,如果張先生再不還錢家里房子就沒了。為了不讓妻子擔心,張先生謊稱沒有大問題,一切事情自己來解決。
隨后,張先生跟隨兩名男子前往銀行ATM機取款。原本張先生只計劃給兩名男子25000元作為11月份的本息還款,不過兩名男子稱,這些錢遠遠不夠。在二人的脅迫下,張先生取出了78000元。
張先生計算了下,自己總共貸款30萬1千元,扣除掉保證金、勞務費、手續費和第一次還款金額后,自己實際上只拿了B小貸公司5萬1千元。
房子被抵押債務滾成上百萬
讓張先生沒想到的是,自己的噩夢才剛開始。
在拿到張先生給的78000元還款后,兩名男子要求立刻終止張先生一年的貸款合同,并要求還逾期費,連原先的30.1萬元加上逾期費,共46萬元,并要求他立即還款。
張先生這時感到很納悶,自己明明才還了7萬多,再加上之前的保證金等,為什么還要還這么多錢?這些利息和逾期費究竟是怎么算的?
他告訴兩名男子自己已經還不起錢了,這時兩名男子威脅他說:還不起錢就別想走。張先生擔心自己的妻子和父母受人身傷害,只能跟著兩名男子去了一家所謂的“填貸公司”。
這兩名男子告訴張先生,他可以向填貸公司再借一筆錢來填上之前的貸款。這一次,張先生需要通過抵押自己的房產借51萬元,包括需要還給小貸公司的46萬元,以及要給填貸公司的5萬元手續費。
在張先生收到51萬元的轉賬后,小貸公司的人立刻搶過他的手機將錢轉走。只是由于網絡不好,有部分款項未轉成功。
第二天,小貸公司B的兩名男子再次上門,要求張先生轉完剩下的款項,并將張先生的房產證也拿走,稱代其轉交給填貸公司。
這時A小貸公司的李小宇再度出現了,在聽完張先生講述他的遭遇后,他“好心”地建議張先生:“你怎么不早說,我們來幫你填這51萬,但是你要把房產證拿過來,我們來做房產抵押貸款,在我們這里做房押你還落點錢,在填貸公司那做,你可能到最后一分錢都拿不到。”
張先生聽了以后,便和李小宇一起去填貸公司想拿回自己的房產證。李小宇和填貸公司的負責人在辦公室聊了半小時以后,填貸公司答應將房產證及借款合同等還給張先生,由A小貸公司來做房地產抵押貸款。
1月20日左右,李小宇帶張先生到南京一家房產抵押貸款公司簽了合同加借條,共計60萬。
不過一個月后,張先生在房管局查到的房屋登記簿顯示,其房子實際上被抵押了100萬元。他打電話給房地產抵押貸款公司想問清楚究竟怎么一回事,剩下的40萬究竟去哪了,但對方根本不予理睬。
到這時候,張先生才發現,在短短4個月時間里,從一開始,他借款到手的只有51000元。“我一直擔心他們傷害我的家人,由于我的懦弱,現在我的房子被抵押了,債務滾成了100多萬,而我的手上卻幾乎沒有憑據,我老婆還和我離婚了……我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中。”
張先生最后告訴中新經緯客戶端(微信公眾號:jwview),他已經向南京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已經受理,但最后結果如何目前還不好說。
據了解,近年來,全國各地“套路貸”的案件層出不窮,據上海檢查機關披露,上海在2017年起訴的“套路貸”案件就有58件,涉及183人,法院已判決42件118人。
上海市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奚山青在今年1月召開的集體采訪會上也總結道,所謂“套路貸”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以“違約金”“保證金”“行業規矩”等各種名義,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借款合同或者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各類合同,制造銀行流水痕跡,制造各種借口單方面認定被害人“違約”并要求“償還”虛高借款,在被害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進而通過討債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各種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施壓,以實現侵占被害人或其近親屬合法財產的目的。
他也建議,一是加強檢察建議的社會治理效果。針對“套路貸”案件中被害人群體特點,針對高發職業群體起草制定相關檢察建議,增強社會治理效果。
二是強化社會面宣傳和預防力度。針對套路貸犯罪中群眾容易上當受騙的關鍵環節,如借貸機構選擇環節、債務文書署名環節、人身財物受侵害環節,全方位、多樣化開展社會宣傳警示,幫助群眾提高對犯罪警惕和識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