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租房貸”的模式被越來越多長租公寓品牌商使用,這種“無本萬利”的生意能加速品牌商資金的回籠以及市場的擴張,但對租客來說,其中的風險卻十分巨大。北京市住建委近日表示,將聯合市銀監局、市金融局、市稅務局多部門啟動針對“租房貸”的調查。
對此,我愛我家及鏈家自如對外發聲,我愛我家表示:公司以及下屬企業至今為止,未發行任何房屋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ABS);自如向媒體表示,消費分期產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并且會明確告知租客,絕不允許強制或欺瞞租客進行貸款,更不會以此進行違規套利操作。但是不少租房者表示,曾遭遇各種租房“信用貸款”套路。
房租貸,也叫“信用租房”,顧名思義是在租房時使用貸款工具。在我愛我家相寓的頁面上,對這種產品這樣解釋:“通過對客戶的芝麻信用綜合評定,相寓為租客提供免押金的服務,并通過房租分期的信息服務平臺——房司令為客戶對接優質的個人租房消費貸款服務,以實現租客‘押金減免、房租月付’的信用租房模式。”
這名中介解釋,消費貸款服務由房司令來提供,房司令號稱是“國內第一家租房信息服務平臺,通過按月付租金的方式解決租客資金緊缺的煩惱”,具體說來就是租戶與房司令簽訂貸款合同,之后房司令先將租金支付給我愛我家,然后租戶直接還房司令的錢。
另一家中介鏈家自如租房平臺,則是與京東金融合作,稱只需要申請自如白條,租房者提交押金、首期房租和服務費之后就可以入住,后續每月支付當期房租、服務費和分期手續費即可。
對比以往我們所熟知的租金交納模式“押一付三”,這種房租貸款服務最大的好處是在于首次費用少。
鏈家一位工作人員說:“押一付三,就是一個月押金、三個月租金加上一年的服務費,差不多是五個月的房租了。分期的話就是一個月押金和一個月的房租,減輕首次付款壓力,如果首次付款資金不太夠的話,可以選擇分期。”
以月租金5000元來說,如果是以往“押一付三”模式,第一次交的錢為一個月的押金、三個月的租金以及全年服務費,差不多25000元,而通過信用分期免除押金后,房租貸第一次交的錢只有5600元左右。聽起來美好,但實際上,很多租房者并沒有過多關注到其中的風險。
在“房司令”百度貼吧中,有多位租戶反映自己之前在租房時,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背上貸款,其中一位姓劉的維權者說:“我愛我家提供中介服務,相寓提供房源,然后房司令提供的租房貸款。其實房司令金融借貸的合同條款很多,你當場不可能把每一個都看得清楚。在簽訂合同過程當中,因為房司令是不會到現場去的,業務員會催你趕緊簽合同,因為中介的套路就是你現在不簽這個房子,有人要,我馬上可以轉出去。”
在上海工作的陳女士因為提前退租,被自稱是房司令的工作人員深夜上門要求交納違約金。她這才發現,如果是使用了“房租貸”,中途退租會對應產生“租房違約金加分期違約金”,租房違約金因提前終止租房合同需要按照合同規定付給中介公司,分期違約金因提前終止分期業務需要按借款合同規定付給房司令或相應的金融機構。
即使租戶沒有中途退租的問題,分期付也沒有宣傳得那么美好,費率平攤到每個月的房租中,并不比正常的現金交付便宜。
我愛我家的一名中介對記者說:“這種其實也算貸款,肯定有費率。它這個費率是5.8%。比如說月租金1000元的情況下,你還的時候要還1058。”
此外,以發生在杭州的“鼎家”公寓爆倉為例,一旦中介跑掉,房東沒收到租金要拿回來房子,租戶沒地方住自然不繼續還款,金融機構則面臨欠款。這種情況下,租房人還該不該承擔與貸款平臺之間的合同關系?
吳女士此前在北京就遭遇過類似的情況,她當時從一家名為“指南針”的中介那里租了房。“房司令和業主還有一家中介公司,三方簽了一個租房的協議,房司令從業主那邊租個房子,然后轉租給這個‘指南針’,委托他代為對外出租,‘指南針’這邊就跟我們簽了租房的協議,但后來‘指南針’法人(代表)跑掉了,就沒有再還房司令的房租,然后房司令就一家一家去貼告知函,要求3日之內搬走。”
有評論認為,實際上“房租貸”這種產品是中介公司用租房人的信用,向貸款平臺貸款,從中介公司的角度來說,一次性獲得了租金總額,就等于獲得了現金流,實際上是利用金融手段在租房環節加杠桿,同時這種加杠桿又不以中介公司本身實力或信用獲取資金,而是分散到租客身上,存在金融風險。
“房租貸”究竟要如何管?首都經貿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高杰英認為,從市場的角度來說,如果企業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通過資本市場運作貸款或者融資,是應該被允許的,但從市場監管的角度來說,針對某些領域的創新,監管應該及時跟上。
高杰英指出,這種創新對于租賃市場本身來說,帶有一種影響人生活的基本屬性,不能說所有的租賃中介都會跑路,大部分企業、平臺是正常運行的,但是可能會存在個別的情況。我們現在要大力創新,但里面會良莠不齊,如果沒有后續的一些監管、信息披露等制度的跟進,就可能會變成“一收就死,一放就亂”。加強監管,主要是針對于現在的這些模式、運營的規范性,要使得這個市場的運行在可控的范圍內。
主管部門針對“房租貸”的調查,將得出怎樣的結論,又將如何規范這種產品的使用?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