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0日,攜號轉網開始全國推廣試運行,緊接著工信部在11月11日印發《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去年12月1起正式實施。規定所稱攜號轉網服務,是指在同一本地網范圍內,蜂窩移動通信用戶(不含物聯網用戶)變更簽約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而用戶號碼保持不變的一項服務。
攜號轉網的全面落地,將三個運營商放在同一起跑線上,此時無論是資費、信號,還是服務,都將影響用戶的最終選擇,這無疑加劇了三大運營商之間的競爭。但在攜號轉網普及開的時間點上,又有“5G”這個巨大的變量將要加入運營商的競爭,這將是對運營商的一次全面考驗。
數據顯示,截止2020年2月底參與攜號轉網的用戶總數為1847020戶,其中移動、聯通分別凈轉出148173戶、277061戶,電信凈轉入425234戶。
據悉,一般用戶攜號轉網的客觀原因無非是信號、資費和服務三個原因,而主觀原因則是手機號碼綁定了太多附加服務,例如游戲賬號、金融賬戶、網絡賬戶等等。大部分用戶雖然不太滿意當前運營商的某些服務,但也只能繼續用下去。另一邊,智能手機的普及程度已經到了幾乎中國人手兩部,因此一個用戶同時擁有多張電話卡也就不奇怪了,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被其它運營商的某些優點所吸引,卻又無法放棄當前的電話卡。
從去年底三大運營商“攜號轉網”開啟后,便遇到了諸多問題。據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投訴平臺數據顯示,自去年11月開始,到年底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陸續接到40多位消費者投訴“攜號轉網”的問題。
攜號轉網遇阻礙:被“贈送”業務、“高”違約金、“長”套餐期限
湖南戴女士去年底想辦理攜號轉網,要涉及一些相關業務的取消,中國移動湘潭市白石營業廳在拖延和多次投訴后,才取消了“親情網或集團網”等0元業務。而移動免費贈送的流量移動一直未取消,因為是2019年12月31日到期。
今年1月中國移動湘潭市分公司不經戴女士同意,又為她的手機號辦理了“愛心流量合約”,到期時間為今年的3月31日,為此戴女士又辦理不了攜號轉網,多次投訴到10086答復取消不了,戴女士說她家人的移動也是遇到同樣的情況。
戴女士告訴記者,目前她的手機又被辦理了其他贈送業務,一直到8月份才到期,看來想去辦理攜號轉網并非容易。
山東濰坊的李先生2017年在聯通辦理了靚號手機業務,入網套餐為聯通“最貴”套餐596元/月+11G流量,優惠268元,每月李先生需要交話費320元左右。2018年11月,李先生變更了每月56元的套餐,每月需要扣款500元到2019年12月31日。
去年底李先生去辦理“攜號轉網”業務時,聯通說他的手機號碼系統顯示靚號到2029年12月31號,需要收取違約金57000元,也就是從2020年到2029年10年中,每月從李先生500元里扣95%的費用當做違約金,共計57000元。李先生說他并沒有簽過到2029年12月31號到期的協議,而他在2017年簽的靚號協議第三條違約責任明確規定違約金只收3個月的最低消費。
李先生詢問聯通為何收取這么多違約金,工作人員告知他是系統顯示。目前,李先生無法完成攜號轉網的辦理。
沈陽歐先生投訴,他朋友在2015年9月送給他一個手機號,隨后在沈陽小北中國電信營業廳辦理過戶。電信營業廳要求必須簽訂長期協議,并要求每月最低消費300元,如果不簽署此協議將無法過戶,同時又告知歐先生有活動可以購手機贈送6500元話費,5年期限,歐先生無奈情況下簽署此協議。
去年底歐先生想辦理“攜號轉網”,他找到營業廳及向中國電信客服反饋此事,都回復說如果攜號轉網必須繳納53000多元賠償金。歐先生問及這些相關規定出自哪里,都回答是內部文件,系統規定。歐先生說,在中國電信APP顯示手機套餐的期限最長的要到3000年2月結束。
目前,記者了解到,電信方面同意歐先生取消之前辦理的最低300元消費套餐,讓他辦理電信其他套餐業務。
根據消費者的投訴和相關報道獲悉,三大運營商在“攜號轉網”過程中利用各種限制政策阻止用戶攜號轉網,凡是有捆綁協議服務的用戶,都無法攜號轉網,而捆綁業務包含了融合套餐、存費送費、語音包、流量包以及漫游包等;另外,凡是靚號用戶都不得攜號轉網,如果執意要進行攜號轉網,必須繳納幾千到幾萬不等的違約金。即便是用戶沒有捆綁業務,也并非靚號,要想攜號轉網,也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據了解,中國移動用戶不滿意的原因中,月租資費太高、性價比不高、流量太少等占主要原因。用戶是飽受中國移動之苦,礙于綁定了各種賬號,只能默默忍受著使用。
中國移動在攜號轉網的落地過程中,呈現出些許防御的姿態,移動陸續推出了活動以挽留現有的用戶。此前中國移動推出了“查網齡送流量”活動,只需要發送“2019”到 10086,最高能獲得 10GB 流量。隨后有用戶質疑這項活動會限制攜號轉網,但中國移動客服對此回應稱:“流量只送3個月,不會限制攜號轉網。”
攜號轉網上線后,聯通為了吸引新用戶,留住老用戶,首次推出超低價格的套餐,僅需花29元即可享有140G的流量。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聯通的140G流量并非全是4G網絡可用,它是有條件限制的。如用戶在當月內用滿了40G后,余下的100G將會限速使用。
三大運營商都不愿意看到自身的用戶流失,便通過贈送流量、語音等方式挽留用戶,甚至還主動給用戶開通一些捆綁業務,以阻止用戶轉網。
工信部:設置“攜號轉網”障礙將遭處罰
根據工信部《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中第九條規定,對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過程中,不得有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止、拖延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用戶提出攜號轉網申請后,干擾用戶自由選擇;擅自擴大在網期限協議范圍,將無在網期限限制的協議有效期和營銷活動期默認為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用戶攜號轉網。
為了更好地落實攜號轉網政策,工信部還出臺多項政策。比如,禁止三大運營商利用攜號轉網進行惡意競爭;禁止三大運營商無理由等阻止用戶攜號轉網等,盡管如此,用戶想辦理攜號轉網業務還是不如意。
根據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收到的反饋問題線索,今年1月初,督查人員赴河南省、山東省就攜號轉網服務推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實地暗訪督查,并發現部分問題。
在今年2月底,中國政府網發布了《關于河南省、山東省部分地方電信企業攜號轉網政策落實不到位的督查情況通報》。
據了解,針對河南、山東相關電信企業“攜號轉網”服務違規問題,工信部第一時間組織河南、山東兩省通信管理局開展核查處理。此前有報道稱,河南、山東部分電信企業違規增設在網優惠業務,限制用戶攜號轉網需求;限制“靚號”用戶轉網,或要求收取高額違約金;線上線下答復內容不一致,致使用戶咨詢政策耗時耗力。
工信部稱,2月28日,兩省通信管理局赴現場開展核查,經核查媒體反映的相關電信企業主要違規行為屬實,兩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依規對違規企業予以行政處理,同時要求兩省電信企業省級公司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追責。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又掃除了一大攜號轉網障礙,以后三大運營商再出現無理由等阻止用戶攜號轉網的情況,必然還是受到工信部等處罰。
其實,三大運營商想挽留用戶,只要通過改善信號、降低資費以及提高服務等方式就能留住并吸引大量用戶,沒必要通過攜號轉網強制留住用戶。再加上,攜號轉網并所有用戶的必要選擇,運營商沒有必要為了少數用戶被犧牲了口碑,或者受到處罰。
3月5日,工信部在電話會議上提出“四項要求”,并通報了近期“攜號轉網”服務申訴和違規問題處理情況。而據此前披露,自2019年11月27日以來,全國電信管理機構已約談、通報、責令整改和行政處罰“攜號轉網”服務不規范電信企業198次。
會議認為,申訴數量逐步下降,“攜號轉網”服務總體向好,但是仍存在拒絕、阻止、拖延、誤導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服務等問題。